作者:
bota (llll)
2020-08-20 21:08:32: 推 TheBelmont: 直接問你,請政風調查,是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 08/20 20:55
: → TheBelmont: 條例第4條哪一款職掌項目? 08/20 20:55
政風機構掌理事項如下:
五、機關有關之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六、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作者:
bota (llll)
2020-08-20 21:18:00我覺得單純不爽的機率高,....陳時中一開始應該沒想到貪瀆的問題會衍生出貪瀆方向去查, 完全是因為他一開始找錯人去查
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20-08-20 21:19:00衛生局人員是照上面辦事 但彰化有點扯吧...剛看彰化版,有個美國回來帶1歲小孩的叫她去自費普篩 還多次打電話連絡 要求自費自行搭車篩檢 出去感染了計程車司機怎麼辦 彰化真的是很敢耶要辦的應該是下命令的人吧...基層只是聽命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20:00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20-08-20 21:21:00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22:00你看那篇,我看指揮官說的
球員兼裁判,法律史告訴我們,通常有這種情況,當事人都會訴諸當事人本身就是公正第三方XD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23:00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20-08-20 21:24:00可是這篇是搭計程車不是自行開車騎車阿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24:00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20-08-20 21:26:00問題是彰化幹嘛不按照指揮中心的指示辦理 自創作法吧!萬一每個縣市都這樣亂搞 要怎麼控管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27:00接下來還有個90人歐洲團要來台灣的,還不用隔離呢,你怕嗎?要說程序,請問指揮中心自己就開了美日捷三個特例,質疑了嗎?
釋363,如果要統一,就中央自己派軍隊了,美國爸爸川普最近就這樣幹,地方因地制宜,重點是合不合於法的目的,手段是不是適當,這個訴諸政治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好嗎?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30:00套一句很多人說彰化怎麼確保不會傳染給其他人,這些特例難道陳時中的保證就有用?
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20-08-20 21:32:00起碼都是在控管之下吧 連90人名單都有了 怕不是人數多少 應該是怕沒在控管下亂跑亂搞的人造成接觸很多的社區型感染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32:00再來指揮中心也講過超過十天就沒什麼傳染力,還拿出來安撫民眾對某些近期驗出來的個案不要擔心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20 21:32:00法律見解不同,這個要研究一下。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33:00你確定90人不會亂跑?國外一堆監控下還亂跑的案例
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20-08-20 21:34:00好奇怪 一直避討論彰化自己亂搞自創作法這件事 依法行政聽指揮中心的話 有這麼難嗎?樓上是在台北嗎?不知道控管蠻嚴格的?
這件事,我持平,就像很多事雙方當事人沒問過,你就判一方輸,很速斷好嗎?不是略嫌不過美國最近這個議題也是很熱,川普派國民兵和國土安全部,州認為侵犯自治權,那你又相信哪一方?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40:00推樓上
法律問題是基於某些客觀的事實,可是大家都當自己是神,把自己主觀的當成客觀事實來論,還真是法律問題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44:00教育部老是用補助款戕害大學自治也是啊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20 21:47:00好啦!我先不談法律,那我談談彰化縣衛生局在這次事件中的做法和中央制定的規範不同的問題,為什麼不事前溝通呢?送公文也好、打電話也行,總之先跟指揮中心溝通說,我們彰化縣採檢標準與眾不同,基於XX理由,另訂了OO標準,難道不能溝通嗎?長達半年的時間,指揮官竟然被蒙在鼓裡,難道不覺得這不太合理?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1:49:00民進黨的名嘴昨天政論節目就直接說就是要查他貪污圖利啊他們開記者會前應該就查過他的背景了 台灣篩檢協會理事長 政風這次的重點就是查錢 只要有一毛錢協會裡面的人有拿到 就完蛋了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0-08-20 21:51:00如果照目前的狀況來看,衛生局叫人去醫院篩檢,醫院用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1:51:00但是看那個局長本人跟協會網站 他們篩檢的是癌症 萬一有碰到武漢肺炎 下場可想而知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20 21:52:00倒未必是貪污,說不定是為了學術研究?或想要弄個study可以發paper?這要等情況公布;但無論如何,原本可以好好溝通的事,為什麼要隱瞞呢?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0-08-20 21:52:00公費報健保,但條件不符合公費篩檢....。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1:53:00昨天民進黨的名嘴王思齊說的 她何許人也 層級很高喔更正王時齊 她說了就是查貪污 難道還會有假嗎彰化這次就是覺得無症狀可能會感染 所以去篩 而且認為隔離期間篩檢準確度高 但是中央覺得無症狀14天過後不用再篩了 雖然有風險但是傳染性低 結論就是不要多做多錯
作者: TheBelmont 2020-08-20 21:57:00
真的認為有貪污,那是刑事重罪,直接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直接向檢調依職權告發,不是比較快?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20 21:58:00名嘴就是一群作秀賺錢、唯恐天下不亂的人。就事論事的討論,我想比較符合這版的大家的期待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1:58:00彰化可能也是為了市民安全 但是程序上讓人抓到可能有漏洞在打
作者:
cattielin (ADæœ‰å¤ é›·)
2020-08-20 21:58:00我是覺得彰化下這命令的人應該要被調查 不然害死基層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1:58:00那位名嘴的老公可是位居廟堂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0-08-20 21:59:00我覺得像bota大的發言,水準就很高,也能具體就事論事,大家能在這個平台上理性地交換意見,即使意見不同也能彼此尊重,這就很好。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1:59:00這位名嘴的姐姐還是妹妹前陣子還是台南市副市長說真的讓疑似者去篩 他們初衷也是想確保他們的生命跟市民的生命安全吧 說要拉人下神壇 我是覺得太過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0-08-20 22:06:00為了安全著想還要徵求同意?不是應該強制嗎?幹嘛還要徵求?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2:06:00難道可以強迫嗎?他們就不是確診患者啊 強迫就強制罪了 濫用公權力了簡言之就彰化雞婆啊 沒事找事多做事 做的讓人有覺得有瑕疵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20-08-20 22:15:00
衛福部是業務督導衛生局的主管機關,然後又如版友說的指揮官職權等同於院長,這樣的話,部長是可以派人下去了解或是請衛生局說明,不管是發函或任何形式,哪需要一開始就直接說要請公正的第三方政風來調查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2:37:00個人覺得這件事其實很簡單 都是為了防疫 但是政治炒作下被用來攻擊執政黨 政治腦覺得要拉他下神壇 對他射箭 就變得很複雜 今天顏色都一樣 主角同一人 又是另一個故事了反正陳時中不是說希望五天查完嗎 到時看彰化犯什麼罪 有貪污圖利就送辦
作者: littlehost (嘿嘿嘿) 2020-08-20 22:53:00
怎麼看到的是名嘴和側翼粉專攻擊衛生局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2:57:00另外陳時中記者會 說怕「吃案」所以請政風 如果只是要調查程序 不會用到「吃案」兩個字吧 這兩個字很重 一般都發函請他們說明吧 他不是懷疑別人貪污圖利的話 不會說這種話吧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0 22:58:00政風就不會吃案?這也是很奇怪的認知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0-08-20 22:58:00一般民眾聽到 吃案 政風 第一個一定聯想到貪污 不是程序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0-08-21 05:40:00叫監委去提糾正案就是了<---監委是獨立的,陳時中叫的動??
作者:
payeah (大佐)
2020-08-21 15:29:00他可以移送
作者:
banmi (數學小天兵)
2020-08-21 16:30:00叫監委去提糾正案就是了, 硬要搞成貪瀆??<---樓主的主張應該是傾向行政調查而不是貪污而移送吧? 還是我誤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