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ddc (功名十字路)
2021-01-12 23:34:19請教各位大大,看到一個職缺是桃園市藝文設施管理中心底下所屬的中壢藝術館缺,工作
項目為以下:
(一)本中心綜合性業務。
(二)中壢藝術館相關庶務性業務(含清潔植栽、停車場等) 督導與管理。
(三)中壢藝術館10萬元以下小額採購。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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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 (中壢藝術館;桃園市中壢區中美
路16號)
本人是中壢人,這地方離家近,目前業務也是辦理小額採購跟標案的,所以想試試,有打
電話問過,說目前上班地點會是這裡,但以後如果有輪調去桃園也是有可能,但是目前盡
可能維持在中壢上班,但另外要支援中心的總務採購方面的業務,比較覺得特別的地方是
,公文平常採交換至中心的主管批示,如果有急件的話要親跑@@,這種行政流程是不是對
承辦人來說太麻煩了?這缺適合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