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WindT (呼呼)
2021-03-18 14:58:29連署公會事也該下一個結論了,無論是成功還是失敗
一、之前遞交連署書的同仁,如果改變心意,可以撤回
二、希望一個月內有新連署同仁,加上之前連署之總額必須超過30位法定門檻
三、希望有領頭人(本人已無在職身分沒辦法當)
連署書寄件地址:
義修法律事務所
蕭嘉豪律師
[email protected]
北市大安羅斯福路三段125號3樓之6
PS:
一、未曾參與連署同仁,請以電子郵件信箱為主要聯繫方式;
已經參與連署應該都有收過我寄的簡訊,亦可直接打我電話。
二、後續召開各種會議會在我事務所內,
上開地址在羅斯福路【土地銀行】樓上,距離台電大樓站約200公尺內
但如果有人可借到更大的會議室亦可到該地址
三、如果到110/04/30無法完成法定門檻,則本案取消;
我會逐一打給上次跟這次連署人,並詢問是否取回連署書或由我銷毀。
以上說明~
※ 引述《WindT (呼呼)》之銘言:
: 我是負責蒐集連署書的律師,後續也會負責籌組程序
: 推文很矛盾的是
: 1.要求公布發起人資料
: 2.機關很人治→會清算
:
作者:
Roy3567 (路邊的大白)
2021-03-18 15:23:00感謝你的熱心 但願火種長存
作者: sorphecda 2021-03-18 15:41:00
加油
作者:
alees (俠士)
2021-03-18 17:23:00徵求
作者:
pk0943 (.)
2021-03-18 17:58:002年了連30人都湊不足,也太慘。
作者:
alees (俠士)
2021-03-18 19:00:00群組成員大部份也是從本板過去的
作者:
porkeey (ptt)
2021-03-18 21:26:00這工會還蠻重要的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21-03-18 22:16:00
政府不可能讓公務員成立公會,不然怎麼凹30幾萬的人做公德!
之前見過蕭律師 很誠懇的一個人 其實大家都知道不會過但就是因為被駁回才能打訴訟如同b大說的 因為ptt在本版小眾 而且氣氛普遍不友善 看有沒有其他管道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3-19 10:21:00其實搜尋之前的文就知道誰一直在質疑這個活動
作者: kot66 (kot) 2021-03-19 10:55:00
臺鐵人員兼具公務人員及勞工身份,他們有組工會,替他們員工爭取不少福利,例如有生育補助、調整薪資、加班費採用勞基法、51勞動節可放假,等於把公務員及勞工的好處都撈到了。
作者:
pk0943 (.)
2021-03-19 17:08:00若有誠意,應召開說明會講清楚,想連署的人再簽連署書,這樣比較妥適另外我google不到該律師事務所的電話?
作者: KPWIN 2021-03-19 18:46:00
不知道有多少人意識到公會的重要性
作者: lazybone0825 (請勿拍打餵食) 2021-03-20 00:05:00
有興趣 我也想了解更多資訊
作者:
pk0943 (.)
2021-03-20 07:30:00你要湊到法定人數,建議公開的說明會就多辦幾場。若能邀集專家學者給予意見會更好。
當公務員還不會看自己貼的資料,三十人連署後才組成籌備會討論章程草案.......這不是常識嗎?
作者: wen201989 (wen201989) 2021-03-20 16:42:00
樓上不知這就是本板風氣嗎? 躲在同溫層嘴砲取暖最會真要改革爭取公務員權益, 別指望那群人了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21-03-21 00:49:00樓上,a93是前板主,至於有部分人的意見就算了吧,離職簽會他就好了
作者:
alees (俠士)
2021-03-21 06:53:00a93前板主好像也要組織工會不是?那現在情況如何
作者:
coolptt (吼吼吼)
2021-03-24 05:38:00可憐有夠奴
作者: sevenyet (sevenyet) 2021-06-02 15:07:00
笑死!公務員就是這調調,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連這種重要權益都湊不到咖,之後就看著你們繼續被二次,三次的年改下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