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以「某案未依限填報,致108年管考績效不佳」為由,發文至我現任機
關建議懲處,該案根本不是我承辦,運動局完全不認錯!!
107年3月1日-108年4月21日 前單位
108年4月22日- 現在單位
作者:
snowcs (abow)
2021-03-19 20:26:00妨害名譽要求登報道歉?
哪個沒讀過書、考過試的約雇人員簽的...? = =
作者:
aj6617 (蒼月潮)
2021-03-19 20:33:00檔案調閱 不是都會遮掩經手人職章? 不過這承辦真的很誇張
作者:
yorklie (.)
2021-03-19 21:06:00果然不能去的單位
作者: just8811 2021-03-19 21:16:00
有夠扯
作者:
ksxo (aa)
2021-03-19 21:24:00雖然不知實情 但要懲處至少拿出證據 不然離職要小心秋後算帳
作者:
NcDZxx (唉呦我去)
2021-03-19 21:27:00傻眼 哈哈哈 這單位也太誇張了吧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1-03-19 21:35:00告到底,妨礙名譽什麼的都試試
作者:
hahawo (批踢踢我愛你)
2021-03-19 21:43:00有夠扯!找一元阿
作者:
aisansan (aisansan)
2021-03-19 22:42:00可以跟監察院檢舉看看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3-19 22:44:00@ksxo:事主已經離開這單位到新單位了,主要是前單位還
作者: hctuba (tuba) 2021-03-19 22:45:00
走國賠法呢?主張不法侵害名譽權受損,要求機關回復名譽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3-19 22:45:00一直要求後單位懲處事主(而且還發了第5次要求懲處的函)離開1年多了發了5次要求懲處函,到底是有什麼深仇大恨?是說,"只是個書面警告而已又沒什麼",不然記你警告好了反正你都說了"沒什麼啊"真的是有夠誇張的單位
作者:
sssn1 (洛克)
2021-03-19 22:55:00扯翻
作者:
mygod15 (小雨一直下)
2021-03-19 23:00:00現單位不處理就ok,其他不用管
作者: NkmjeQ 2021-03-19 23:17:00
刑法213條~ 該局完蛋了刑法169條~ 完勝用這2條,如果屬實,該局公務人員會跪著發函廢止不然就死定了,你只要往運動局得直屬管轄一報
怎麼聽說兩三年前一堆案子出包啊!還跟科長一起隱瞞事實耶,某中@網球場上一年權利金沒繳就讓他們續約?後來還惡意倒閉......為了離開運動局到處關切要離開還找了海線某民代施壓一定放人!用了一堆理由......108年度的場館 委管代管不是應該在107年底完成續約,怎麼放到108年6月都還沒代管委管放著爛....好歹東亞青人員也被叫去支援你那爛科室,爛人先放話 噁心!沒擔當 出事就跑 !
作者: NkmjeQ 2021-03-19 23:27:00
存證信函1封或電話1通 顆顆~
作者: Alphaz (@@) 2021-03-19 23:32:00
會被追殺5次 還真不知道是誰的問題....
作者: NkmjeQ 2021-03-19 23:35:00
講真的人都走還追殺這單位我不認同最討厭那鐘既然不喜歡,人家都離開了,還要毀掉他人名譽想必後面到他新任機關重傷留言不在話下,說真的我看不起這樣的單位,人家考公務員,不是賣身人都離開了,不用這樣追著不放,國家不是你運動局的
作者:
mygod15 (小雨一直下)
2021-03-19 23:52:00看了一下推文,或許事情不單純,如果是搞砸一堆事情落跑(假設語),難怪原機關不開心
作者: NkmjeQ 2021-03-20 00:32:00
再不開心人都走了還追殺,不認同
作者: samnpc 2021-03-20 00:33:00
提刑事訴訟告他,上法院就有差
作者: NkmjeQ 2021-03-20 00:38:00
刑法169、213存證信函 函到後5天內改正(非告訴乃論之罪)如果是屬實該局公務員 廢止函會過來
作者: NkmjeQ 2021-03-20 00:41:00
這實在是找麻煩壓~~ 幹嘛追殺人> <
作者:
Neo0215 (Neo)
2021-03-20 00:42:00誇張
作者: NkmjeQ 2021-03-20 00:42:00
如果我在運動局,我會想這人不管怎樣,都走了緣散了我們也要過自己的日子,過去都過去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3-20 00:48:00完全不辦,沒辦,就不會搞砸,沒辦,也不會有印章.......一開始就看出端倪了
作者:
hune (無)
2021-03-20 02:22:00難得同意樓上 完全不辦不接自然沒搞砸問題 所以這件事應該雙方都出來說明才準 不應只聽信一面之詞
如果上面噓文都屬實那更好笑,不就科長的問題?而且有問題的話,還在你們單位人還沒走就該懲處了,107年108年的事,今年民國幾年了?
作者:
aguey (aguey)
2021-03-20 07:35:00新華報導……
作者: jennywalk 2021-03-20 07:58:00
竟然是被承辦案件。真有趣! 真想知道前因後果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21-03-20 08:03:00看你前面文章曾經撤簽,如果該案跟本文有關係,新簽當然沒你的名字,但不代表不能針對撤簽事情做懲處。當然可能跟那個案子沒關係只是我猜太遠,只是要表達畢竟片面言論,而且還敢po上網,一定有甚麼訊息是你沒完整透露的
作者:
c902112 (鴨子呱呱叫)
2021-03-20 08:05:00這我一定吉到底妨害名譽
作者:
wakke (合理化勒索)
2021-03-20 08:10:00我是覺得一直在那刑法169的,可能不知道誣告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吧
各機關互相監督節制,審計、政風的業績...會追是正常的
作者: harrylin1158 (想到再打) 2021-03-20 08:43:00
笑死,完全不辦、沒辦就沒有問題,這個邏輯真的很長官,你各位公務員啊,以後上班不要承辦業務喔,不辦、沒辦就沒有問題
把單位的主官全檢舉一輪 xx信箱全部寄爆直接捅上級 不然大概都不鳥你
寄各首長信箱最後還是被轉到原本承辦單位啊,有什麼用我以前成天轉
作者: parappa (~第二人生~) 2021-03-20 08:59:00
不解韓國瑜為何屢遭砲轟 她:他又沒做甚麼事
台中經發局也是,拿三年前的案子懲處,驗收程序都完成,卻還是從承辦到科長各一隻小過,重點是承辦到股長根本就已經離職或商調,剩下還留著的可憐的主管背小過,背後有什麼原因就不得而知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1-03-20 10:57:00,不過重點是懲處要把來龍去脈講清楚,不是不明不白扣人帽子,建議原po要爭取到底
作者:
lovelyshu (減肥是需要強迫自己的!)
2021-03-20 13:26:00雖然前機關建議懲處,後機關可以決定是否懲處,但是發了5封懲處真的是蠻奇怪的,不知兩造之間究竟是什麼事,但追殺成這樣實在太奇怪了
作者: KPWIN 2021-03-20 13:40:00
常看到一件業務從開始長官不斷的業務調整,到最後獎懲也是長官在建議,長官怎麼交辦的好像都不會有事?
作者:
pk0943 (.)
2021-03-20 14:24:00要弄上新聞?
建議直接投訴給顏市長,叫他好好的管教一下盧秘書的運動局爪牙~
作者: NkmjeQ 2021-03-20 16:52:00
這下運動局慘了 出名了,這樣真的不會有人去報到了 > <
作者: robbi1069 (asdf) 2021-03-20 18:45:00
台中研考制度從以前就是讓打擊機關士氣的毒瘤
作者: firewill 2021-03-21 22:36:00
每個月月底都填標案填到手斷掉,府標+工程會...
作者: mules 2021-03-25 14:15:00
純粹就是用來抓懲處的系統
告對方承辦誣告阿意圖使人受懲戒處分也算去看一下法條
作者:
pearlQQ (珍珠QQ)
2021-04-07 19:54:00真的太扯,這些也是公務員?何必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