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刺!中市模範公務員 向廠商「揩油」3輛車代步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前污水工程科長林川瑜(右),曾「榮獲」2016年中市政府「模範公務
員」,頒獎人是當時市長林佳龍。(取自臉書水利大臺中;本報合成)
2021/03/26 08:09
首次上稿 3/25 23:10
更新時間 3/26 08:09
〔記者張瑞楨、歐素美/臺中報導〕臺中市政府水利局前污水工程科長林川瑜,開口向承
包廠商「揩油」,要求提供免費轎車供他私用,廠商先後提供3輛車給他,水利局長官今
天得知,他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後,直呼「可惜了」,諷刺的是,還不到40歲的林
男官運亨通,並曾「榮獲」2016年中市政府「模範公務員」的理由,是「平常任勞任怨且
使命必達」,包括東湖公園、坪林森林公園、大里區美群路與中興路等雨水下水道,他都
功不可沒。
對於所屬公務員涉貪,中市政府水利局昨天發佈新聞稿,指此案是2017年發包的案件,林
男已調離水利局,水利局尊重司法判決,據指出,林川瑜目前於大雅區公所擔任課長。
水利界人才 長官直呼可惜了
林川瑜一路升遷暢通,他獲得模範公務員獎時,是雨水下水道工程正工程司之職,至於向
廠商開口要車,則是擔任污水工程科長期間,依據水利局的臉書專頁,他承辦工程用心,
且具備「工作有滿滿的熱誠外,更有十足幽默感及抗壓性,因為水利工程人員肩負都市排
水改善成敗,工程困難度高,執行力及協調溝通能力就是竅門所在」。
熟悉此人的水利局長官,昨天難掩惋惜說,林川瑜是「人才」,工作認真且相當專業,卻
因免費轎車代步的區區小利而涉入官司,「真是可惜了」。
臺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林川瑜(39歲)擔任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的污水工程科科長期間,
承辦「臺中市10期重劃區(第三、四標)用戶接管工程」,此工程由德眾工程顧問公司,
於2017年7月以近750萬得標,林男同年月11日,向62歲的張姓負責人開口,要求提供轎車
供他使用,張男擔心拒絕林男,可能會被刁難,當天斥資買1輛日產LIVINA轎車,之後又
租2輛豐田小轎車,陸續交給林男使用,還提供中油公司的「車隊卡」給林男加免費汽油
。
林男收車後,到2019年7月22日,約2年時間的油耗、停車費、ETC高速公路通行費、違規
罰鍰、維修費、牌照稅與燃料費等,共23萬1322元,全由德眾公司負擔,臺中地檢署偵辦
時,林男雖坦承犯行,願繳回不當利益,卻又改口否認犯罪,還宣稱由廠商提供車子,是
公務機關的「慣例」,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聲明法院「無減輕其刑之餘地」。
臺中市政府水利局前污水工程科長林川瑜(右),曾「榮獲」2016年中市政府「模範公務
員」,頒獎人是當時市長林佳龍。(取自臉書水利大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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