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我是採購菜鳥...目前遇到難題無法解決, 想請大家指點迷津, 如敘述上有不對或不周的
地方也請協助指導, 謝謝 > <
我的案子是三餐勞務採購, 採單價計費(1人1天150元), 每月依實際用餐人數實報實銷,
每年預算金額約800多萬, 後續擴充1年, 目前係執行第二年, 刻正辦理新約招標作業
第二年因用餐人數變多, 預算會在提前在契約屆滿前用完(契約期限是6月30日, 但估計約
5月中旬錢就會用完), 以我目前辦理新約招標的速度,會來不及銜接, (新案尚未簽准公
告, 且適用GPA, 等標期長, 及還要辦理評選等), 以致產生空窗期, 空窗期的費用估計會
超過公告金額, 無法適用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採限制性招標…
實在不知道還什麼解決辦法??
懇請各位前輩解惑了,職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