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一個位在偏鄉中央機關,但因位處偏遠,有開缺時常徵不到人,靠高
普考分發的一旦三年期滿,走了後還是得上網徵人
大概在五、六年前,我們有一個部門開缺公開徵求,結果來了一個在六都其
中之一任職的老頭子應徵,而且是九職等,但我們的缺只有5~7
照理我們不應該錄用這樣的人才對,年紀一大把,職等又這麼高還要來屈就
一定有問題。由於這個部門是我們機關業務最重的一個,所以徵人更不容易。
偏我們那個部門的主管急暈了頭,想說有人來就好,而我們那個副座又看在
與他同校畢業的情面上,念起舊情來,於是勉為其難地錄用了。
這竟是我們機關災難的開始,這老傢伙承辦民眾案件是舉發不法,但卻以此
要脅民眾要從民眾給予「好處」以換得不舉發或放他一馬為交換。每次民眾
來辦公室來陳情就叫到外面人少之處,教一些「撇步」,當然是希望獲得一
些好處。
部門主管容忍不了了,於是首長把他踢去另一部門。這個部門後來因主管高
陞而開了主管缺,由於部門內同事都不願意當主管,首長正愁找不到人時,
部門內同事便彼此協調,終於「票選」出一位資深的技正出任主管。
當我們單位正準備進行作業時,這個老頭因不滿技正當主管,竟把他平日出
缺勤的紀錄有問題的部份,具狀向我們上級機關檢舉,於是我們開了人評
會,同事被記過,主管當不成了。但是主管缺也不可能給這老頭,於是變成
一個最資淺的同事陞主管。
自此我們才知道,這個老頭有蒐集同事罪證的壞習慣。他怨恨前一個部門主
管苛責他,也常把部門缺失往上級檢舉,弄得大家雞犬不寧。
我們單位的政風糾正他的問題,他懷恨在心,就反蒐證檢舉我們的政風,現
在政風也不敢去動他。
不過夜路走多總會遇到鬼,一個民眾不滿他的欺壓,利用他來收禮的機會套
他的話,並暗中錄音然後報給我們上級政風,我們開了人評會,雖然記了
過,但因證據不足,沒有走到法律的地步。
因為會亂搞,首長乾脆把他調到更偏遠的山區部門,他有三天兩頭報病號,
還會恐嚇附近社區,跟陌生女性民眾要電話等等…之類的。主管叫他去協助
環境整理,他請認識的主管去跟人事室申訴,說是被職場霸凌,還開了人評
會。那個部門主管也不想要他,結果首長也想不出別的辦法,又把他調回機
關內部來了,而收他的就是幫他申訴的那個主管。很糟榚的是,他的行為、
個性在機關內是不會有朋友的,偏還有一個主管挺他,他個主管也不是很正
派,他挺的都是工作態度差的、會收回扣的,以及像這老頭一樣的人。
這樣一來,反而變成狼狽為奸了。
大家都想弄走這老頭,但可惜一直沒有充足的證據。又聽說他會偷偷錄音,
所以大家討論要隨身帶錄音筆之類的。
請問除了貪污確定、刑事判決,難道就沒有讓他走跟的辦法了麼? 打丙等聽
說可以申訴,而且我們不一定會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