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為子宮收縮的問題住院四天,在家休養一個禮拜安胎,醫生也開證明了,所以我就
但主管居然問我說..我沒有其他假嗎?為什麼要請病假??
我的觀念覺得有醫生證明就請病假,有證明還請婚假不是很奇怪嗎??是我太不解機關文化
如果是大家大家會怎麼做?會用自己的婚假或特休下去請嗎?
作者:
wands (麥香紅茶NN N )
2021-07-14 01:25:00申訴再申訴 並教育主管
作者:
cashliu (QQ)
2021-07-14 02:35:00好心提醒,怕你被潛規則也不行
依請假規則第三條用安胎事由請病假安胎假雖列入病假計算 但檯面上不影響考績
作者:
eno4022 (eno)
2021-07-14 05:56:00臺面上
作者: tmwckebbhf (等待~) 2021-07-14 07:03:00
機關都會提醒能用特休假或補休就先用!如後面都請完時又要請,再請事假就好!
作者:
adey40 (風海)
2021-07-14 07:33:00不懂,有證明的安胎病假不請,跑去請特休,等到沒假的時候,又生不出第二張安胎證明,只能請檯面上會列入烤雞的事假,這樣有比較好嗎? 不如一開始請檯面上不列入烤雞的安胎病假比較好
2種情況 1這是壓迫 申訴他 2他不知道不影響考績 擔心你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1-07-14 09:01:00請安胎+1
作者:
chazn (恰吉恰吉...)
2021-07-14 09:14:00建議請病假~畢竟你有醫師證明!如果真的把休假或補休請完~之後生產完或是有私事處理時~也不可能用病假啊!
沒有在管潛規則 機關文化都不一樣 懷孕生產需要很多假 好好考量 沒假的時候也只是自己的事
我最近很常在推文看到申訴再申訴~_~ 我印象中 保訓會因應釋758不是已經把差勤登記改為行政處分? 本案不用管潛規則 直接跟他講安胎病假不用算入考績法不得考列甲等14天事病假 至於他評甲乙 除非他敢寫在考績表或你有證不然很難救濟 反之他敢寫敢留證據 你就去救濟
我就直接請安胎病假,怕產假結束後會有很多小北鼻的事要忙再請自己的休假
作者: wadas (我就是我) 2021-07-14 12:27:00
當然請安胎假,自己的權益自己主張吧,公務員真的夠卑微了,沒必要這樣也犧牲
作者:
kissung (天堂鴉)
2021-07-15 00:35:00自己的權益自己顧
請安胎病假被主管「勸問:真的要請嗎?」我說對,當年吃乙,給你參考
我是先把特休補休都請完,再請安胎病假(沒有請到延長病假),當年考績也是乙,供參。反正為了自己的身體和寶寶也只能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