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某甲於111年之職等為薦六。
因想轉職系,某甲應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並於111年放榜時上榜
。
某甲後於同年分發至新單位後。
以下問題 ,請教人事高手:
一、分發後,假設某甲占委三至委五的缺(先前未銓敘過的職系),則111年當年度,某
甲依然可以領薦六的本俸與與專加嗎,還是?
二、若短期內(假設三年內),某甲仍未占到薦任缺,則某甲每年之俸點會繼續調升嗎(
假設每年年終考績均至少乙等以上),還是會卡住?會卡在?
三、假設後來占到薦六、薦七的缺,則未占新缺這段期間的甲或乙考績,是否無法作為升
薦七的分母?
四、承三,還有其他公務員將來升遷上之不利影響嗎?
以上不解之處,請不吝賜教,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