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唐鳳為證券公司拍廣告, 立委認為違法!

作者: Qmmmmmmmm (雷蠶寶寶)   2021-11-01 13:56:13
推 audreytang: 回 jjer,去年 9 月銓敘部 https://pdis.tw/2ZPSOzn11/01 13:07
→ audreytang: 有更改先前的見解。現在「係屬具社會公益性質者」、11/01 13:08
→ audreytang: 「不具『經常』及『持續』性者」只要符合其中之一,11/01 13:09
→ audreytang: 就確定不算兼職了。不分任何層級的公務員都適用。11/01 13:09
發文字號: 銓敘部 109.09.30. 部法一字第10949780641號令
公(發)布日: 109.09.30
銓敘部 109.9.30才公布的
可是唐鳳政委幫國泰金控拍的影片在 109.9.11就上架了耶
https://imgur.com/VRo7WeH
也就是說在銓敘部的更改見解公布之前
唐鳳就已經在幫國泰金控拍網路影片了
當時總不能拿銓敘部的令函來開脫吧
而且國泰金控不像像基富通 不能又說是在推動政策吧
如果這樣那脫口秀的龍龍也在這系列 那也在推動政策嗎?
而且國泰金控是標準的民間機構吧 總不能再扯金管會吧?
這就明顯的特權 而且公私不分
※ 引述《Qmmmmmmmm (雷蠶寶寶)》之銘言:
: ※ 引述《Qmmmmmmmm (雷蠶寶寶)》之銘言:
: : https://imgur.com/FuEFWqj
: : https://youtu.be/7QQu0qMhPJQ?t=1776
: : 立委葉毓蘭在立法院質詢的時候
: : 直接向蘇貞昌院長告狀
: : 說唐鳳政委代言基富通 (應該很多人也有看過YT上的廣告)
: : 相較於之前奧運選手麟洋配代言商業活動因公務員身分引發爭議
: : 唐鳳卻拍攝的商業廣告 葉委員強調公務員不能代言商業活動
: : 蘇貞昌也當場數次點頭同意葉立委的質詢論點
: : 唐鳳政委又再次出包 只是這次是讓院長去面對
: 推 audreytang: 感謝詢問。參與具公益性質之「好好退休準備平台」宣傳 11/01 10:52
: → audreytang: 影片拍攝,係為協助金管會推動政策,且與所負責之社創 11/01 10:52
: → audreytang: 業務相關,屬於本職業務。我並未收取酬勞,也未參與該 11/01 10:52
: → audreytang: 平台規劃執行。(行政院已書面回覆葉委員。) 11/01 10:53
: https://imgur.com/7Lbw6pw
: 網紅齊聚大鬧國泰【金融尬台語】 - 孫女、唐鳳、龍龍全都入列
: 廣告·
: www.youtube.com/
: 孫女街訪、唐鳳增幅、龍龍開演台語脫口秀,超強陣容,一起創出金融新詞台語唸法!
: 之前還拍過國泰金融的...
: 還跟之前喜劇圈很紅的龍龍並列耶
: 那要不要當專職的網紅比較快?
: 反正都只負責拍廣告 實際平台運作都跟你無關
: 但是身為官員的這些活動 重點不是個人有沒有酬勞的問題
: 而是涉及公平和公信力的問題
: 不然你就倡議所有公務員都能夠兼職當網紅做業配啊
: 反正振興國家經濟 也可以說是符合政策啊
: 如果身為高階的官員不懂得從整體去考量
: 只會在個人遭質疑的時候再找理由開脫
: 那也只是一種變相的濫用特權罷了
: 另外有件事可能也會被追究 就是
: 唐鳳突問青年「用過大麻嗎?」 釣出謝和弦大喊:自己人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1028001646-260407
: 如果要專職當網紅 恭喜你在圈內已經有朋友了
: 謝和弦(扣哥)都很照顧朋友的
: 但在那之前你最好先想一下怎麼應付立法院問大麻的事情
: 這個東西蘇貞昌院長沒辦法再袒護了 但也許可以請柯總召幫忙
作者: audreytang (鳳)   2020-11-01 13:07:00
回 jjer,去年 9 月銓敘部 https://pdis.tw/2ZPSOzn有更改先前的見解。現在「係屬具社會公益性質者」、「不具『經常』及『持續』性者」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就確定不算兼職了。不分任何層級的公務員都適用。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21-11-01 14:14:00
連三篇會不會太過分了 您可以用E
作者: Dheroblood (神手1號)   2021-11-01 14:41:00
真的鐵粉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21-11-01 18:07:00
黑狂粉真的有夠煩
作者: jurists (kk)   2021-11-01 23:16:00
如果你這篇文是真的9.11發佈影片爭議發生9.30銓敘部改變見解守法的方式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作者: pinhanpaul (沒風度到極點的病)   2021-11-01 23:47:00
我覺得這篇推論合理,真相到底是什麼?
作者: audreytang (鳳)   2021-11-02 00:15:00
詮敘部的見解是針對街頭藝人,我事前並不知情。但即使去年九月前的見解,也得看是否有參與營利項目的規劃與執行(即「規度謀作」)。在這個案例裡,iTaigi.tw加入 https://itaigi.tw/tsu-te/kim-iong-kah-tai-gi顯然不是營利項目,更遑論規度謀作,我也未收取酬勞,所以並非因新的見解才合法,而是自始合法。
作者: Unfriendly (肀而缶)   2021-11-02 06:21:00
推唐鳳政委耐心釋疑
作者: jjer (CCC~)   2021-11-02 07:41:00
有一種對,叫做長官說的話都對。一樣的事情,套在一位基層身上,即使引用條文,誰能脫身?並不是指政委的錯,而是基層被僵化制度限制太多。
作者: audreytang (鳳)   2021-11-02 09:15:00
回應原PO,輔導以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從事公益項目,這是我的本職工作。請見《社會創新行動方案》。https://pdis.tw/3GBE3Rv 特別是金管會、經濟部部份。《公司法》2018 年修法,第一條第二項後半就是此意。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21-11-02 10:13:00
推委員耐心
作者: Anneys (對的人~*)   2021-11-02 13:06:00
當你個版?
作者: twtw (台灣台灣)   2021-11-02 19:44:00
人家政委 你敢質疑
作者: Leon0810 (Leon)   2021-11-02 20:04:00
狂黑粉當你個版?
作者: larenz86 (EINE)   2021-11-06 20:17:00
質疑個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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