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就是容易過敏不適的體質
再加上疫苗安全性疑慮
故決定不施打疫苗
之前就知道政府公告
若未施打疫苗2劑完畢者
要每個禮拜提供PCR陰性證明
但今天正式收到人事室通知
有詢問過人事室承辦人
但承辦人也不知道怎麼辦理
只是把通知發下去告訴大家
想請問有先進知道怎麼做的嗎?
作者:
ycaa (谷聯狂人-歐塔尼)
2021-12-29 19:47:00快篩證明
作者: L12435 2021-12-29 20:29:00
陳時中在今天記者會已經明示,現行規定「不強制,只是要求」,機關依據指揮中心規範只能勸導鼓勵施打疫苗,沒有強制力的
作者:
ChMWang (我是阿民,阿民是我)
2021-12-29 21:26:00請醫師出具證明,送人事,至少有個依據
朋友(私人教育業)用自拍居家快篩照片當證明公部門具體如何,還沒消息
作者:
bipiden (回高雄工作,不一樣經驗)
2021-12-29 23:10:00我們學校做法是沒有強制打疫苗,但固定七天自費篩,在試劑上寫上姓名,篩檢日期與時間跟陰性結果照相給相關單位存查,且不能塗改給你參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2-29 23:23:00醫師出證明?? 以原PO情況去問診,應該直接說可以打疫苗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陽)
2021-12-30 01:04:00我同學西藥嚴重過敏(連維他命也過敏)最後還是打了疫苗
作者:
ZIQQ001 (大當家)
2021-12-30 01:38:00自費快篩
作者:
leoth (小貓)
2021-12-30 05:07:00花錢大作戰
作者: ginhwa (ginhwa) 2021-12-30 07:15:00
就不要打也不要篩啊,看能依哪條規定把你怎樣
作者: L12435 2021-12-30 10:10:00
主管機關態度很清楚,它希望其他機關配合它的政策,但因為沒有法律依據才說不強制,對疫苗安全性有疑慮的人,不用怕你不打疫苗或不篩檢會違法,目前法律上就是沒有規定你強制施打疫苗或強制篩檢的義務。至於其他機關要強制實施,被認定違法後的行政責任自己要扛,應該沒多少機關有那個guts硬做。
謝謝大家的建議,目前沒有法源去強制實施,只是怕主管不想被上面點名,所以會要我們一定要完成...
作者:
adey40 (風海)
2021-12-30 18:20:00生命最大阿,主管逼就說自己有病,打了怕死,死在辦公室就會上新聞被寫說單位強迫施打疫苗害公務員枉死
你們很死腦筋耶,你就對外謊稱自己打了就好,省麻煩,又沒有叫你交出小黃卡,長官怎知道你說謊當公務員不要太乖好嗎?這國家虧欠公務員多少事了
不打會有人把你抓走嗎?有人敢吃妨害公務?動手一次就告發一次犯罪
作者: L12435 2020-01-01 13:20:00
這個政策的主要目的本就不是防疫,而是消化那些過多沒人要打的疫苗,不然若為因應國際疫情,打兩劑AZ疫苗已經有研究指出對omicron變種病毒防護力趨近於零,為什麼不把打兩劑Az疫苗的拉出來打第3劑、第4劑其他牌的疫苗?每週快篩也很蠢,直接打臉羅一鈞副署長去年5月20日、6月11日兩度說明低風險地區快篩有70%以上偽陽性機率,將浪費醫療資源的說法,是在表示之前指揮中心拒絕普篩的依據是假消息嗎
作者:
LiwaH (珈)
2020-01-02 11:20:00去自費快篩啊,有醫生證明似乎也要出示PCR或快篩陰性證明
作者: L12435 2020-01-02 11:40:00
依據疾管署網站上的新聞稿內容及陳時中部長的說明,指揮中心宣佈的元旦新制規範就是沒有法律上強制力,不打疫苗、不自費篩檢,照現行規定都是合法的防疫決策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衛福部已經表示不強制,那就是不強制,不用自己假設、延伸主管機關的政策內容
作者: L12435 2020-01-02 15:44:00
其實重點也不是誰說,是事實上就是如此,政府如果真的想要強制施打疫苗跟強制篩檢,請主管機關把法律依據講出來,還有解釋為何有必要實施如此嚴厲的措施達到防疫目的,讓案件能進到法院,讓法官來檢視有無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憲法比例原則,民主法治國家的基本要求依法治理,這裡可不是對岸中國
結果不出所料,果然一上班就要求繳交證明,沒有強制力也沒有意義還花錢的東西,真的不知道在機關內強制的意義是什麼
作者: L12435 2020-01-04 12:08:00
意義在奉承上意,避免考績跟升官版圖受影響啊,但法律上的意義就是違法,所以目前也有機關是採取宣導作為,以主管機關之說明為準,而無自行逾越權責加碼演出
L大一語中的,政府真的亂來,違法的東西也敢公然公告,不敢相信這是一個民主國家會發生的事,意識辦公
作者: L12435 2020-01-07 17: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