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文中承認錯誤的是當退休人員活超過平均壽命,面對長壽風險時的延壽年金,過了18年
到了目前仍未訂出延壽年金機制
並不是勞退新制有誤,勞退新制改了勞工看得到領不到的狀況,樓下推文一直有人曲解此篇
重點
原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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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一個畫在空中的年金保險制度
公教退撫制度革命性的轉型,從早期的恩給制,公教人員不需要負擔任何費用,到現行的相
對提撥確定給付基金制度,不論如何,國家仍然要負最終的給付責任。
目前銓敘部與教育部推出的確定提撥制,也就是所謂的個人帳戶儲金制,未來新進入公教職
場的教師與公務人員ㄧ體適用新制,從銓敘部與教育部的簡報說帖看來,除了提撥率超高之
外,其他的內容幾乎都是抄襲我早期參與設計規劃並已施行的勞退新制相同,也就是個人的
退休責任個人負責,不再有世代互助,代代相傳的問題,也不會有同儕之間的互助互惠的功
能,說穿了就是極端個人主義的思維,美其名是基金制,其實這個基金大水庫不只是代代獨
立,甚至於可以說是家家都是獨立的個體戶,二十年前我在參與推動的時候,稱這個制度叫
作「自了漢」的制度,這樣的制度好壞當然有其優缺點,主要的是解決所謂的世代矛盾問題
,但這個制度最大的盲點有二,其一是自負盈虧,而且無法應付未來可能的通膨消費購買力
問題;其二是這不是年金制度,這只是個分月給付的儲金制度,他不能保證參與的人可以領
到往生,只是把自己在職期間提撥的所謂退休金分期領,領到戶頭歸零為止,說穿了不過就
只是個儲蓄制度而已。
銓敘部與教育部吹噓未來儲金制超高的所得替代率,參與這個制度40年,所得替代率可以高
達108%,如果用退休人員服務平均值換算也可以達90%,表面上看來似乎不錯,但主管機關
主其事者卻輕忽參與這個制度人員的負擔能力,只談給付,輕描淡寫的談負擔,今天我們先
不談這個議題,我們來探討未來給付上的主要盲點。
這個盲點就是公教人員帳戶上的儲金加上可能的收益,只能分配到參與這個制度人員的平均
餘命結束,當戶頭歸零的時候,從此不再有任何帳戶上的退休給付,按照主管機關的說法,
退休公教人員的平均餘命可以到84歲,也就是說84歲之後的歲月所有生活需求,就只剩下公
保年金給付來支撐,眾所週知,公保年金給付不如勞保養老給付,單靠公保年金給付是不足
以養老,因此制度設計上出現了一個讓人不解的「年金保險」,我在推動勞退新制時稱之為
「延壽年金」,「延壽年金」這個辭,學理上找不到,是我在文宣推廣時創造出來的名辭,
最後大家琅琅上口,竟也能自圓其說,公教退撫改革抄襲勞退新制,文宣上用的是「年金保
險」。
請大家先看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二十五條:「勞工開始請領月退休金時,應一次提繳一定金額
,投保年金保險,作為超過第二十三條第三項所定平均餘命後之年金給付之用。
前項規定提繳金額、提繳程序及承保之保險人資格,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這就是俗稱
的所謂的「延壽年金保險」的原始條文,這一條條文是當年立法之初,我半夜靈感出現,起
床案前寫下來的文字,最後立法院朝野雙方協商同意認可,成為推動勞退新制的重要內容。
當年我可以侃侃而談的推銷勞退新制,口沫橫飛的暢談延壽年金的創意,但民國93年勞退條
例通過,94年開始啟動勞退新制,迄今已經18年過去了,請問勞退新制下的「延壽年金保險
」在哪裏?是不需要定了?還是定不出來?
勞退新制實施18年了,整體制度的重大缺口,勞工平均餘命之後的退休生活要依賴什麼收入
?迄今無解,為什麼?年金制度是個危險分擔的制度,年金制度的風險在「長壽」,對年金
給付而言,壽命愈長,風險越大,勞退條例當年試算的延壽年金起始參與年齡是60歲,平均
餘命是80歲,想想看一群高風險的老人聚集在一起,怎麼分擔風險?60歲參加保險,80歲開
始領錢,制度在極高風險下,費率要多少才能維持收支平衡?勞工退休金的實際所得本來就
是偏低,有幾個勞工到了六、七十歲,在沒有工作,沒有薪資的情況下,還有能力支付高額
的年金保險費,臺灣俗話說的好:生吃都不夠,還能曬乾?這就是迄今為止,勞工退休金新
制定不出來所謂的「延壽年金」的主要緣由。作為制度設計的始作俑者,今天不得不承認自
己當年的錯誤。
沒想到,公教人員新的退休制度規劃,卻為改而改,當年勞工退休制度是因為舊制看得到領
不到,權宜之計,不得不採行儲金制,今天的公教退撫改革的原因不是領不到,而是領得偏
高,銓敘部與教育部沒有針對問題去解決,卻不用心的去抄襲本來就有極端缺失的制度,最
後的結果卻是讓未來的新進公教人員,在職期間負擔極高,高到難以承受,退休之後、又不
能十足養老,請問這樣的所謂改革好嗎?對嗎?
推動公教儲金制度的學者專家們!請你們摸著良心告訴我們的社會大眾,未來的所謂老人(
超過65歲)的年金保險制度,費率要多少?84歲之後,又能領到多少?也請你們告訴未來的
公教人員,他們承擔得起嗎?世界上有哪一個國家有能力開辦這樣子的年金保險?
談了這麼多,無奈的是適用這個儲金制度的公教人員還沒有「誕生」,他們沒有機會表達意
見,就算有機會也不知道制度的好壞與盲點,老朽為過去在職期間設計的制度感到不安之餘
,期待公教人員的制度設計上不要步其後塵,也盼望有識之士能一同站出來把關,特別是立
法機關的立法工作者們,老朽只能言盡於此了!(李來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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