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小弟於109年考上地特五等,並合格實授(目前單位),綁約未滿。
今年初110年高考三級放榜,考上不同類科的正額,因為分發在即,所以有幾個
人事問題想請教。
1.新機關辦理報到時,是否需要檢附原機關的派令?或是銓敘部發的函呢?
2.原機關太操,想多休息幾天,如果離職日與報到日「不同天」,年資未銜接,對以後
的休假、退休,會不會有影響?
3.另外,從離職到報到這段時間,是否具有公職身份?想幫朋友做宣傳活動
(朋友說以工讀生薪資計算),是否有違法的疑慮呢?
(如有一點疑慮就會推掉,單純不想找自己日後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