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猝死拒絕國賠 新北:金山小編是自願加班
2022/4/20 18:31(4/20 19: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沈佩瑤新北20日電)新北市金山區公所小編陳嘉緯過勞猝死案,家屬
提國賠申請,市府審議認為陳嘉緯是「自願加班」,決議拒絕賠償。陳嘉緯父親陳國煌對此
表示「不接受」,將提國賠訴訟。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指出,全案由金山區公所研提建議意見後送新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
委員會審議,審議結果同意金山區公所拒絕賠償意見。
法制局表示,國賠會包括9名外聘委員共15人,經召開2次會議嚴謹討論後認為,依國家賠償
法第2條第2項規定:「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
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
法制局表示,據公所提供差勤紀錄顯示,陳嘉緯提出每個月70個小時的專案加班申請,其加
班申請符合市府教職員工出差加班應行注意事項。而死亡前2個月(即109年6月及7月)加班
時數分別為124小時、84小時乃是公所基於體恤死者,事後追認始超過專案加班時數70個小
時。
法制局表示,國賠會查證,專案加班陳嘉緯提出申請,且公所應監察院調查所需,事後調閱
陳嘉緯電腦資料發現,陳嘉緯是自願加班處理事情,非金山區公所主管強迫要求加班。因此
不存在國賠法第2條第2項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情形,所以不成立國賠責任。法制局表示,為
保障請求權人權益,金山區公所收受國賠會審議決議後,已盡速於4月15日將拒絕賠償理由
書送達請求權人。市府對陳員猝死感到遺憾及不捨,其國家賠償申請案仍須依國賠法構成要
件及事實依法審議。
陳嘉緯的父親陳國煌告訴中央社記者,他收到拒絕國賠的公文,對這樣的結果「不接受」,
之後將提起國家賠償的訴訟。
陳國煌的委任律師關治維表示,目前正跟家屬討論是否提起訴訟,但還是要依家屬意願;提
告期限是自侵權行為發生當天起算2年內,即今年8月8日前要提出,家屬應該不會拖那麼久
,最快1到2個月內就會提告。
金山區長廖武輝表示,區公所只有負責接受並提出國賠申請 收到結果後再轉給家屬 沒有參
與過程。
金山區公所自民國106年11月起,以秘書室課員職務代理人名義晉用陳嘉緯。新北市金山區
公所經營社群臉書(Facebook)小編陳嘉緯109年8月4日在家中猝死,過世時29歲。他擔任
新聞聯絡人兼新媒體小組長,負責新聞聯繫、首長行程記錄,也與各課室職員經營社群。
https://bit.ly/3Mfwa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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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記好了
下班不是真的下班,但加班是你各位自願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