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計畫性人員重新簽約相關問題

作者: kevin1208 (做個屬靈的人)   2022-10-25 00:44:12
某項計畫人力,中央來文說明年將以"聘用人員"進用
想問一下版上有無人事人員,可以請教一下:
那111年仍然在職的這些人,要經過什麼"程序",才可以如期在112年1月1日繼續留用??
我們的人事說要重新面試,然後錄取簽合約
所以不能寫簽申請留用就好了嗎?? (因為年底要市長選舉,人事凍結)
預計12月初(或12月底)才能辦面試,這樣根本沒時間辦面試吧@@)
假如真的不幸換人當,那這些同仁112年1月1日以後不就不能來上班,要等到面試完後??
有人事人員可以解惑一下嗎??感謝
作者: ezmantalk (來練肖話)   2022-10-25 08:53:00
12月來不及辦就11月辦啊 另外你資訊沒有很詳細所以也無法判斷 所謂聘用是指"真正聘用"還是就一般勞工的進用如果只是一般計畫的勞工進用 有適用任免法人事凍結?這可以研究一下不過 11/8這次要選的就要開始人事凍結囉
作者: yanjiun0821 (為你 千千萬萬遍)   2022-10-25 13:50:00
選舉前都會人事凍結每個縣市都一樣,一般會在半年前準備好,要是來不及會先延長一些時間(1-3個月)看你們機關怎麼決定,也不一定舊有人員一定都會留用
作者: kbt2720 (master)   2022-10-25 16:55:00
變成聘用人員是福利變好?
作者: kevin1208 (做個屬靈的人)   2022-10-26 00:41:00
我也想11月就辦面試,可是這是中央部分補助計畫按人事程序規定,需要經過人力審查會核准後才可以作業現在是連人力審查會都還沒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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