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區分:交通事業人員
職 稱:專員
官等職等:高級業務員
名 額:1名(另備取2名)
性 別:不拘
工 作 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1年12月13日至111年12月27日(公告期間10個工作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鐵路特考高員3級考試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交通事業人
員升資考試員級晉高員級考試及格。
3.符合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高級業務員以上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且最近3年考績(成)2
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4.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Point作業。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
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
6.本職缺屬交通資位制。
工作項目:辦理人事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北平西路3號。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公告期限內,連結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
應徵」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並依應徵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於系
統內上傳(一)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簡式,且經歷、獎懲、銓審等資料須登載清楚,自傳內
依時間先後詳述工作經歷並簽名)(二)考試及格證書(三)最高學歷證書(四)派令及最近1筆
銓敘部審定函(五)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等足資證明具任用資格資料;資料不全或不
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
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3.本項甄選正取1名,另得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
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亦不退件。聯絡人
及電話:林小姐(02)23815226#3131。
職缺類別: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事求人網址:https://pse.is/4hjv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