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囉各位先進大家好
想請教有關留職停薪進修「大學」的問題
(註:3年制大學,部份課程可線上,我們單位有人讀博士班是採2年後復職,第3年回國後
用線上課程的方式完成剩下的學分,我想應該可以用這樣的方式解決第3年的問題,但有
點離題,不贅述)
我詢問我們單位的人事「能不能留職停薪去就讀大學」
我們人事是說:
「我們考試是三等考試,報考資格是大學畢業,而留職停薪以進修為主,本身就已經大學
畢業的情況下,再去就讀大學不符合【進修】的意旨,所以只能到研究所以上的學校進修
」
但我自己看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八條(進修之方式)規定,似乎沒有特別說明用大學資
格報考公務員,就無法再進修大學的規定,如下:
公務人員進修分為入學進修、選修學分及專題研究,其方式如下: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入學進修或選修學分。
二、國內外機關(構)學校專題研究。
三、國內外其他機關(構)進修。
前項進修得以公餘、部分辦公時間或全時進修行之。
以上,想請教各位先進,有無公務員留職停薪就讀大學的相關規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