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uietman (quietman)
2023-02-13 06:31:25如果公務人員(做10幾年)
最近預計離職
1.
請問能給主管一個日期
例如:我只做到2月底
然後就不去了嗎?
2.
假設極端一點
如果真的明天 說不去就不去了
如果真的這麼做
是會違反什麼法律?
會被判什麼刑?
3.
或是因為特休已經28天
能不能向上級表示要離職後
開始請28天特休
把特休請完直接離職呢?
作者:
youngsam (è¦åŠ æ²¹è¦åŠ æ²¹)
2023-02-13 06:48:00上離職簽,30天內未批核自動生效
作者:
Audien (Audien168421)
2023-02-13 08:32:00休假跟平常一樣 主管批就可以
作者:
Yanrei (大å°å§è¬æ²ï¼)
2023-02-13 09:47:00然後主管一天都不給你請
作者:
wave1et (百分百殖利率)
2023-02-13 10:27:00公務人員交接做好後再離職吧,不然購案可能在30年後還能讓你做牢
作者:
wizink (wizink)
2023-02-13 19:22:00主管裁量權
好奇如果主管都沒指定後續交接人員,那還能照常離開嗎?
1機關有明確不得拒絕的情形為保障法第12-1的規定即至少於一個月以書面提出辭職才符合前開機關不得拒絕情況2會依考績法曠職三日二大過免職 個人是建議除非你非常有把握到退休你都不會回來當公務人員 不然不建議 因為只要你回來你這段經歷都會是問題 就算是重考 人事跟你要資料也會發覺 一個完全不照制度的觀感會帶給你什影響沒人知道 謹慎考慮再者不論要不要回來這件事 你曠職連絡不上 機關還要記過 開考績會等作業 如果你的業務又交接不清 你等於是把你的工作解釋權交到對你印象不好的機關身上 同樣會帶來什麼影響或別會不會為難你 你自已思考清楚 畢竟長官職場 同事如何 只有你自已知道
作者:
meinyu 2023-02-13 23:13:0010年以上資歷,至少要有30日的預告吧?不能突然走會被曠職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馬boy) 2023-02-14 08:47:00
ez大講的不錯,建議文主參考
作者: Brusolo (恩阿?) 2023-02-14 12:56:00
好聚好散,走該走的程序,如果部門主管溝通不良,通常直接找首長比較快
作者:
fareen (堅持)
2023-02-17 13:01:00最好2-3個月前,因為還要找職代的時間
壓最底線就好。他都對你不好了幹嘛還要跟他客氣呢?除非你後面還要花時間用刁民身分鬧他們,不然復仇只剩這段時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