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小弟本次考取111地特四等一般民政(台北市)。但名次落點在中後段
所以,要挑完全沒雷的大概是很困難。但為了避免去更雷的地方,想就教於版上大大,
看到底該如何兩害相權取其輕。以下是我列出可能的單位
1.內湖區公所 辦事員(3-5職等) 負責:(1)一般民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南港區公所 辦事員(3-5職等) 負責: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3.士林區公所 辦事員(3-5職等) 負責:(1)一般民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中正區公所 辦事員(3-5職等) 負責:(1)處理一般民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5.松山區公所 里幹事(4-5職等) 負責:(1)一般民政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大安區公所 里幹事(4-5職等) 負責:(1)推動里鄰自治業務、里辦公處業務推行及
及協調聯繫事項。(2)輿情通報、市容查報工作
(3)鄰里網站區里事務資料管理子系統維護管理
(4)協助推動市府重要施政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因為我知道大部分情況是里幹事>辦事員,但以我的順位可能不容易選到想要的里幹事缺。
我也發現松山區跟大安區的里幹事出缺過於頻繁,若是雷區里幹事跟辦事員,到底如何
選擇,也給小弟指一條明路。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