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搞不懂推文底下一堆知道事情經過卻說該承辦要被懲處是怎麼回事
a冒用b公司名號詢問事情
承辦回撥b公司詢問這電話是否是貴公司人員
承辦洩漏私人電話?????
這哪有什麼私人電話的疑慮
a自稱b公司人員阿
這那算私人
私在那??
作者:
R3210 (貪小便宜你會損失更多)
2023-03-19 08:42:00你要先確定國稅局的長官有腦啊
你真的是公務員喔?所以只要自稱某A公司,就可以給電話就對啦!聽錄音,只能說承辦經驗還不夠..股長就都沒在卡詞的
作者:
uco330 (向雨祈禱)
2023-03-19 09:45:00A自己說謊騙公務員 哪來的臉怪公務員去跟B確認
民眾 意圖使公務員回應不實 民眾該罰公務員 不該罰
她是給手機號碼又不是給公司的電話號碼....我很不想承認欸..光應付雕民就很累了要驗證他是這家公司的阿..你看她錄音,就不會說意圖使人不是了館長那邊都說不是他們問的,還重打電話給館長他們電話號碼,你們說咧?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03-19 13:30:00一堆私人恩怨去定孤支或是提訴訟請律師自己解決啦 媽的平常業務都忙不完了還要被一堆鯛牽扯進去 莫名其妙
阿館長那邊就說不是他們了咩!阿國稅局的還掛掉.重撥.再給電話。跟你發文描述就不一樣........詳情見梯歐歪z,1天前直播,約21分左右開始。
作者:
saw6904 (小餅乾)
2023-03-19 20:29:00「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這算不算重大過失?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23-03-20 16:18:00我覺得這算是公家機關要回復民眾,其中核實資訊的過程,是在私人電話中雙方確認,並不是要蓄意洩漏個資,真要說誰洩漏應該是不會成立畢竟機關的立場只是「回復陳情人,但找無此人請公司確認」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馬boy) 2023-03-23 09:41:00
同意樓上檢察官基本上會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