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jol (勤樸)
2023-03-17 20:13:07破5千萬黑槍走私!海關關員「2支大功剩1支」 提告平反吞敗
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2018年與檢警調共同查獲近10年最大宗走私槍械案,卻因敘獎爆出糾
紛,原被列為首功、一次記2支大功獎勵的蔡姓關員,後來被改成僅記1支大功,蔡男自認
努力成果遭抹殺,告關務署爭取平反,並要求補發90萬元獎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結,
認定關務署根據貢獻度依法重新敘獎、程序無瑕疵,判蔡男敗訴,可上訴。
本案源於基隆關在2018年5月4日,從1只來自香港、由19筆艙單貨物合併而成的40呎貨櫃
中,查獲堆在櫃底、藏放於注塑機內的109把制式長短槍、子彈1.2萬餘顆,火力幾可配備
國軍1個連,市價高達5000萬元,號稱當時國內近10年來最大宗走私槍械案,更是關務署
查獲走私槍、毒案件史上數量最高紀錄。
基隆關通報檢警調共同偵辦、循線查獲多名走私歹徒,事發當天擔任夜勤主任的蔡姓稽核
獲關務署列為首功,經財政部核定,2019年5月和共同查獲本件走私案的楊姓、何姓關員
,各獲一次記2大功專案獎勵,但送請考試院銓敘部審定卻生變,被要求只能留2個人受獎
。
關務署重新審核,2021年撤銷蔡男專案獎勵,改記1大功。蔡男認為功勞被打折,提起復
審爭取但被駁回,他改提本件行政訴訟,主張自己積極指揮查緝有功,2018年已被行政院
表揚並獲頒一等關徽獎座,就算銓敘部僅限2人可記2大功,也不應抹殺他毫無線報、全靠
經驗識破走私犯罪的努力,更害他名聲受損,要求關務署歸還他首功獎勵,並補發90萬元
獎金。
關務署答辯肯定蔡男當天調度人力、提升查緝順暢度,但受限於銓敘部要求僅限2人可各
記2大功,所以依法定程序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讓另2位貢獻度較大的關員接受專案獎勵
,蔡男記1大功仍屬正向,名譽應沒受貶損,至於查獲獎金由基隆關自行分配,關務署沒
插手。
銓敘部派員以輔助參加人身分參與本案審理,證稱限額關務署提報2人接受本案專案獎勵
,是參考警察機關破獲其他社會矚目重大案件的相關作法,實際上,本案警察機關共提報
6人專案獎勵,最後僅1人獲准記2大功,所以本案並非針對蔡男做差別待遇。
法官認為專案獎勵無法人人有獎,銓敘部依法須把關防止浮濫,而關務署重新審核後,認
定楊姓關員在單日逾3000張艙單中,精準揪出本案貨櫃的艙單有玄機,評語「足見平日所
下功夫之深」,楊男在「篩選標的」事項具有重要貢獻。
此外,何姓關員帶隊翻查貨櫃,從複雜儀檢圖鎖定槍彈藏放位置,以大量人工搬出壓在目
標上方的多層貨物,歷時3.5小時終於起出槍彈,克服歹徒故意使用特殊規格螺絲阻撓拆
解的意圖,從發現目標到完成查緝歷時約54小時、全程保密,「辛勞不言可喻」,在「實
際執行查獲」項目具有重要貢獻。
法官指蔡男身為公務員,應當有報獎可能會被依法刷掉的心理準備,本案關務署必須依法
敘獎的公務責任,遠高於蔡男信賴會拿首功的個人期望,且關務署重新審查的程序無瑕疵
、區別蔡男3人貢獻度也明確具體,蔡男雖主張考績會沒讓他表達意見,但本案不是記大
過或考績丁等之類負面處分,沒強制規定應給當事人申辯機會,據此判蔡男敗訴,可上訴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30315/2459716.htm
毫無線報 自己查到 也太強了
真正抓到走私的兩個基層記兩大功,
剛好當天執勤的主任記一大功
私人公司的獎勵也不一定有報都有得
作者:
cmoeoo 2023-03-17 20:45:00沒有被上級領功領走真是太好了!
單純看新聞來推 覺得是答辯是問題 因為光這則新聞機關前後說法就很矛盾 可以把判決書翻出來看一下 首功卻貢獻度排第三?沒有首功會有這案子?這樣貢獻度還只能排第三?真的想見識排前二名的貢獻什麼?首功和貢獻度也許邏輯上沒有必然關係,但整則新聞讀起來就覺得怪異…
作者: migration265 (白馬boy) 2023-03-17 22:04:00
確實
作者:
emmaloa (Thank U ♥My Luv)
2023-03-17 22:09:00有獎金好好喔
作者:
yhgyhg (出家~)
2023-03-17 22:39:00笑話是:任何基層人員拿獎,每層主管、長官都有份
作者:
alin1028 (為大海而生的男人)
2023-03-17 22:47:00樓上,有時候主管拿更多
三個都關員啊 要比的確是要比貢獻度 蔡員沒寫很清楚 只第一段說他原列首功 沒有蔡員的具體貢獻內容怎麼去比較三個到誰前二 又有首功貢獻度三 總之這新聞看完就怪…
可以去看判決書前面兩個貢獻度都比他大,首功1發現有
作者: hihisc (勞德大叔) 2023-03-18 01:28:00
上班不用太認真 不然破大案還要跑法院救濟
看起來另外兩個貢獻就是比較大,不合理的地方是限制敘獎人數上限,但是國家沒錢吞下去了吧
作者: Gottisttot (神は死んだ。) 2023-03-18 08:19:00
銓敘部限制敘獎人數上限 就是在叫公務員不要太認真
作者:
ttip (no direction home)
2023-03-18 09:56:00拜託,不知道的請不要再那裡說原告蔡破大案,我會覺得噁心。
作者:
qaz13579 (散彈槍太散了)
2023-03-18 10:56:00大概是主任想搶首功(?畢竟是關務史上最大案件啊 這對他升官還有未來名流青史都有幫助
作者:
ttip (no direction home)
2023-03-18 12:06:00蔡當時的位階比另外兩位高。至於其中糾葛判決書應該寫的很清楚。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23-03-18 12:21:00差不多就是樓上說的那樣,蔡就搶功王,這不是唯一一案
作者:
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
2023-03-18 12:48:00獎從下起,3選2剔除主管很合理,2位承辦楊、何的發掘實績確實比調度人力的蔡大多了
看來基隆關的獎懲賞罰還挺明朗合理?還是蔡這人除了愛搶功還平常人緣差又沒巴庫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23-03-18 14:01:00以基隆關的行文習慣,「首功人員」指的通常是最有貢獻的那「一群人」而不是「一個人」,所以蔡是「首功人員」跟「貢獻度排第三」並沒有衝突
作者: Harden13 (Harden13) 2023-03-18 15:21:00
怎麼跟我某個同事很像,只不過我的某同事比較幸運,沒人去揭發他的假面具,唉……
作者:
dexmanlau (never give up)
2023-03-18 15:38:00內鬥內行
作者:
mbawen (007)
2023-03-18 18:17:0032樓好準
作者:
KarlMarx (抗議WTO無罪!立刻放人!)
2023-03-18 20:05:00跟警政署長身先士卒抓逃犯一樣呵呵呵。
作者:
dearnce (囂張沒落魄的久)
2023-03-18 20:24:00稽核喔 很想升課長的樣子
作者:
junalu (junalu)
2023-03-18 20:31:00這種事情一定是基層最辛苦,基層敘獎合理
作者:
NoPush (沒推)
2023-03-18 23:03:00這種類型案件之前就有過了
作者: nmkl (超級地球) 2023-03-19 16:55:00
通常都是基層拿吧
作者:
misson (綠色九層)
2023-03-20 09:12:00前面一堆帶風向的,後面同單位的出來證明原來長官是個搶功仔,真的峰迴路轉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23-03-20 12:04:00其實這篇報導算寫得蠻平實的,不然關務署跟基隆關早就發新聞稿了
作者:
cmoeoo 2023-03-22 21:20:00結果還是被搶功?傻眼
作者:
IDL (IDL)
2023-03-25 17:39:00搶功啊 有功時平常不出現的都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