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搞烏龍錯放人犯 桃園地院道歉了
桃園地院今天上午近11時傳人犯脫跑掉一名蘇姓男子從台北看守所借提出來訊問,不明原因
被法警放走,法院發現時,人已經搭車離開,最後是請警方協尋,才於下午1時許將人帶回
。
桃園地院表示,蘇男因槍砲彈藥案件被本院通緝,後因另案於台北看守所附設台北分監執行
,今天上午提解至本院開庭。庭訊結束後,承審法官諭知撤銷通緝,但提解蘇男的法警誤解
法官意思,錯放蘇男,以致蘇男離開本院。
蘇姓男子離開地院時,身穿淺藍色上衣、深藍色短褲和藍白色拖鞋,身上未著手銬腳鐐等戒
具,桃園及新北警方皆接獲協尋通報,調閱監視器追查,發現蘇男離開地院後坐上計程車北
上,隨即以車追人,1個小時後即在其女友位於新北市迴龍住處找到人,全案最後由桃院解
還台北分監。
桃園地院對於提解人犯的疏失造成社會不安深感抱歉。院方表示,本院除持續加強法警教育
訓練,也會追究相關行政疏失責任及懲處,至於有無刑事責任,內部要再開會討論。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7090372
這可能是新來的還是沒經驗,還好人犯不難找
也會追究相關行政疏失責任及懲處
這種事寧願硬著頭皮多問,也不要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