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因為討論的事項太多了,我覺得很多資訊很受用
所以我改標題並以回文方式重貼,方便未來有人想爬文時可以運用
但文很長,沒耐心看的建議左轉
: 公教保險法第16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70001&flno=16
: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第28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80045&flno=28
: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26-31條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080034
: 但我疑惑的部分是,現在的公務人員不也是雙軌制嗎?
: 但為什麼一直有人在講112以後的新制公務員已經沒有終生俸了
: 依照現行的制度,我們無論是現職的公務員,還是112年7月以後才取得資格的新人們
: 當我們屆臨退休時,如果保險保險費滿十五年且年滿五十五歲以上而離職退保時
: 我們應該是可以申請公保養老年金給付的
上面這段是我原文當中提出的疑惑,感謝所有願意在這議題上回復意見的各位
以下是我綜整各位貼文後的補充彙整,如果有不對的地方,再請各位補正
寫在前頭,我知道用字必須相當精準,但我想說還是用比較易懂的文字來陳述
退休金、年金、終生俸、老年給付等等都各自有設立的目的宗旨,經費來源也不太一樣
如同退撫、退休、退職、離職的意義也不一樣,並不能混為一談
但我個人認為,很多數初進入公門甚至是一般勞工朋友們,在意的只是最終結果
也就是只想知道當他退休或是邁入老年時,到底能拿到到哪些錢
所以我一樣是用終生俸、老年年金的概念來讓大家理解
避免被去脈絡化的片面資訊給誤導
另外這篇文不探討哪種制度比較好,不討論任何年改,也不討論繳多少領回多少的事
純粹只是整理出來,現職人員以及112年7月以後入職的人員,老年可領到的錢是?
結論如下:
現職人員老年時可以領取
1、退撫退休金
2、公保養老給付
兩項給付都可以選擇年金(分次領到終老)或一次退(一次全數領回)
但因為退撫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的總額有所得替代率的上限,
所以目前實務上,進入老年以及面臨退休的現職人員
多數採取公保養老給付一次領取,再搭配退撫退休金的年金給付,直到終老為止
112年7月後新加入公保的新人們老年時可以領取
1、退撫退休金
2、公保養老給付
退撫退休金的部分,112年7月以後的新進公職人員退撫已改成個人帳戶制
每個月從薪資提撥一定金額後放入個人帳戶,退休時再以年金方式領回
所以因為提撥的金額有上限,所以帳戶領完以後就沒了
公保養老給付的部分,112年7月以後的新進公職人員是採年金給付制
也就是可以在終老以前,按月領取套用公式的養老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