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lado (沉默的螺旋)
2023-11-11 16:22:11例如 鴻海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鴻海」)
這段文字是否應該放在主旨中?
一般會希望主旨越精簡越好
看到單位比較多人習慣是放在說明第一段
但這樣一來,主旨的「鴻海」反而變得沒有依據
放在主旨
作者:
Mancer (human capacity)
2023-11-11 16:31:00鴻海不care
作者:
f202097 (從零開始是如此困難)
2023-11-11 17:19:00正常是要放主旨。你不講全銜下面誰知道你講誰。台大也是有台大幼稚園。不要因為篇幅精簡捨棄精準度 本末倒置
主旨說明的關係就點類似標題(主旨)本文(說明)有主管可以覺得在標題寫 有的主管覺得標題就是不能省 只要在內文要說多次才可以在本文省 這樣比喻給你理解 實際就是標題關寫不寫真的看主管 沒有對錯
作者:
za755029 (Q______Q)
2023-11-11 22:17:00主旨是單位全名或機關全銜 說明一依據單位機關來文辦理,說明二再全名(下稱OO)或以旨揭單位簡稱之
作者:
Fugue (逃之夭夭)
2023-11-11 23:09:00看長官,我遇過的大部分主管都不介意放主旨,但也有人堅持不行
作者:
XDylan (初心者)
2023-11-12 05:48:00公文這種東西,一律看長官。我們說再多也沒用
作者:
HZM (滿島光人太好,叫我別死。)
2023-11-12 11:31:00應該是問你們家長官而不是啥都問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