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去看司法特考的分發
通常地方法院都會在比較後面的地方
除非是中南部的地院,有些人離家近會選最近的地方法院
前幾名幾乎可以看到填選高院以上或行政法院
我打聽一些消息都是高院、高分院會比地方法院還要輕鬆
只是輕鬆程度到哪裡,沒有確切的答案
只了解會比地院負荷少一些
原因是案件量少(查了年度、各月司法統計確實如此),紀錄科單純只有民刑事
地院卻還要包民事執行、非訟中心、提存所、公證處等
行政科室,地院也多了國民法官科
但書記官、錄事、庭務員、法警等人力卻是高院、高分院比地方法院多的奇怪現象
不知道是否因為二審案件複雜,事實認定較為嚴謹
導致終結時間比地院長,所以才需要多人力,而非編制偏袒高院、高分院
地院很多都是民事簡易、小額訴訟或刑事簡易判決或獨任法官案件
終結時間較快所致
但人力編制上,地院我聽到幾乎(甚至可說全部)都是吃緊狀態
尤其現在民事執行處案件量暴增,已經有部分地院要擴充人力或是移撥人力
這點高院、高分院根本不用煩惱
高院、高分院的內部工作真的負荷會比地院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