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題背景:
代Po,想請問各位先進,我在原任職A單位已經收到新單位B的派令(4/1為離職日,離職手
續還沒
跑完,4/2為過調至新單位日),但提前去B單位交接發現前手交接不清(前手為任職不到一
個月的臨時人員),且該缺業務(公文系統的收發文及密件檔管,學校的文書組業務)是整
個學校只有前手會,但對方在我報到後已離職,且現在就已完全聯絡不到了(有加line但不
讀不回)…,校內其他人員也一開始就講明文書檔管的業務沒有其他人員會…
二、請益各先進:
1.如原單位我已辦好離職,新單位派令到又不去報到的話,最後即失業了嗎?(B單位的狀
況讓我不禁興起時離職休息一下,重考更不錯的念頭)
2.本又有C單位本來也要發商調函來,因B單位派令已到,所以已發拒絕過調函給C機關;現
在決定想重回C機關,我離職後,如果再請C機關重發商調函跟派令,我還有機會調到C機關
嗎?(目前是想以非現職人員的方式到C機關任職)
以上,請教各位先進,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