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絕對優先出版權

作者: ccccbong (23456789)   2019-04-26 18:47:22
和專欄作者簽署合約時,
有一條是:
"乙方(作者)同意甲方(出版社)擁有此專欄結集成書之絕對優先出版權",
但事後發現,
作者居然逕自將專欄文章結集、
並找其他家出版社出版!
換句話說,
就是無視於原先的合約規章。
請問一般情況下大家都如何處理?
寄存證信函?對簿公堂?
還是摸摸鼻子算了?
雖然還是希望以和為貴,
但還是要給作者一些警告吧!
否則要是大家都這樣搞,
出版單位豈不太沒保障了,
賠了夫人又折兵!
作者: yavonne (。)   2019-04-26 20:47:00
摸摸鼻子算了。常見的狀況還有作者拿編輯改到好的稿子去別間出版社出第二版...
作者: teemocogs (teemo)   2019-04-26 20:54:00
這麼夯的作者唷
作者: rerun (禮讓)   2019-04-26 21:15:00
條文不完整,沒有做法,沒有罰則....
作者: ccccbong (23456789)   2019-04-30 11:18:00
不複雜啊?!就是違約要有後續賠償動作,罰則可協商或法判如果摸摸鼻子,那大家不是要吃土了?!這樣產業怎麼會好?!跟夯不夯也無關啊,重點在於給違約者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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