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其實,老師要的很卑微~~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09:23
原本被馬戲團的動物氣到要爆炸的我
落下狠話說~~我發誓,我不管你們,我再幫你們,就跟你們姓
下午接到了這個LINE
頓時,氣消了一半
晚上接到另一個LINE
另一半的氣全然消失
這件事給我兩個啟示
一:我怎麼這樣容易就滿足 這麼容易被摸頭 >"<
二:人,不要隨便發誓,這樣我的"姓"會不會太長 = =
http://ppt.cc/Z-ng
多數老師要的 就是 尊重與支持
我們會秉持良知的繼續從事良心志業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12:00
你有被歪樓的心理準備了嗎? XD其實,說孩子怎麼不聽話,我想大人自己也很不聽話如果誰跟我說我工作沒什麼成果就要沒收我手機,踏馬的~所以啦,我們大人憑什麼決定而宰制孩子呢?其實也是憑暴力孩子會不舒服,我只覺得正常而已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14:00
H大~若你承諾別再把樓蓋歪 我的擔心應該可以少一半 ^Q^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15:00
否則你就要沒收我手機嗎? T^T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15:00
沒人可以沒收H大你的手機 那是你的財產權~但父母親對於未成年子女有親權可懲戒之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17:00
那之前有個孩子被刪卡你怎麼看?那是他努力得來的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18:00
且基於中小學教育,以教育為重要目的適當的手機使用辦法早在各校都有明文規定,正確時間方能使用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20:00
親權其實是法律保障的暴力,要討論就得跳脫法律之外也就是說,提升到'這條法合不合理'這樣的位置去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21:00
我不知道刪卡新聞指?另,新聞的內容請留意媒體識讀部分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21:00
我記得有個說法是,教孩子要把孩子當大人..所以我在想,除去親權不論,我們剩多少正當性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22:00
倘若一切不符合你的自由意志 便稱暴力 是否無限上綱??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22:00
刪卡就是有個老師沒收手機後,把學生辛苦打電玩的成就刪光而那些成就如果換算成現金,並不便宜..警察開槍殺歹徒我也稱暴力的;或者用 強制力 比較中性我說憑什麼.. 就憑我還有資源限制你;我是這個意思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30:00
一我不知新聞內容無法評論 但針對"刪卡"一事 這是錯誤的我只友代為保管手機 SIM卡電池我都讓他們帶回,這是他們的隱私,我無權也無意了解,另外關於親權我們認知有意識型態上的距離,但提醒你父母有照養子女之義務與相關連帶責任,應該若你把這稱為"暴力" 我很不能接受。當然,目前我學校並沒有針對我代為保管也認為怨言,因為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34:00
那是你沒讀我前後文啊,我都說改為'強制力'了我不是在反對 強制力 的合法性或合理性;注意它的下文我緊接的是說,因為是用強制力,'所以孩子會不舒服很正常'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36:00
至少他們很願意承認錯誤與思考如何解決。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36:00
就算警察開槍打歹徒合情合理好了,接我這句'不開心很正常'也還是可以讀懂啊~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37:00
你不能一直使用"暴力"二字後,再說"或者" 就便宜行事地告訴我,你"改"成強制力,強制力不同於暴力吧!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38:00
訴我打字要快一點啊~這有點難喔,因為不是我的研究範圍,用字不熟練很正常啊你得多少接受我修正講法。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39:00
平常說話無彷,但若真正討論,字詞的定義是要注意的。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40:00
那樣太優秀了,我沒法子啦~繼續;願意承認錯誤的是父母,我想孩子還是不開心的所以我想,你的問題還沒解決..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41:00
溝通應該是盡力讓對方了解,而不是對方"應該"了解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41:00
你和孩子對立了,是吧... 慘~好啦,我錯了,你來拿我的手機吧~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43:00
一 我和學生沒有對立,你想太多;二 我不想拿你手機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44:00
所以學生也接受了? 梅拉打西梅啦打西~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45:00
另外我並沒有要父母認錯,你重點真的畫錯了~~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47:00
我也沒這麼說吧;我沒說是你要求的
作者: canusppt (山崗上靜靜的晚月)   2014-06-19 00:47:00
學生接受,他們知道違反校規,我還沒送教官。 我與學生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6-19 00:47:00
想太多了,就不必隨著HJC跳針了~~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49:00
還不錯;我想起我們教官也這麼做的..別科教官可以記我們過,但我們可以去找本科教官求情銷過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6-19 00:52:00
《教育基本法》好像2006年就將零體罰入法了,現在老師很難教學生了。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53:00
有篇文章是 零體罰害死台灣人但如果體罰不公正呢? 這問題其實類比於廢死,題目很大老師是個個人,要思考這麼大的題目當然很累
作者: dsfcomtw (啟程)   2014-06-19 00:54:00
原po辛苦了 ^_^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54:00
通常老師想的像緊急處份權;軍官在前線就有..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4-06-19 00:54:00
制度只要寫死,完全沒有彈性的話,基本上要變通就很難了。
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14-06-19 00:55:00
也就是我覺得我對,就可以先處份;我不對等回台灣再說吧..老師要的大概也是先做了,再來討論他有沒有做錯;不然急啊~廢死一直在,立論一直是'萬一有冤案呢?';老師嘛...那我說另一個例子:國小時老師處罰一個同學,原因是他作弊而且說謊,不承認;當時同學哭得很慘,真的死不承認寧可被打二十下不承認,也不肯承認被打三下;硬骨子..最後發現真的冤枉了他,作弊的同學考卷填他的名字 XDDDD好,老師打都打了,怎麼辦...結果老師把藤條給他:我不該打你,所以給你打他我一直覺得這裡不對啊...
作者: amethyst02 (老公主XD)   2014-06-19 05:09:00
小朋友要學習為自己的行為後果付出代價 家長買手機給他不是要讓他顧玩而不顧學業 如果小孩不懂節制就要由家長及老師來限制他 讓他懂得節制小朋友是學生只是被沒收代管免費得來的手機而已 出社會的話工作表現不好是會被降職或炒掉的
作者: AmorSophia (Sophia)   2014-06-19 06:49:00
原po真是用心的好老師,感謝你為你的工作這樣用心~認真的當老師是很辛苦的事啊(拍拍)
作者: hhnhhnhhn (拉拉胖)   2014-06-19 20:34:00
推原PO...願意付出真心教導小孩的老師..是很辛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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