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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花東票 交部:人頭訂票罰金5萬起跳 累犯加倍
花東普悠瑪與太魯閣車票一票難求,過去抓到黃牛或惡意搶票僅開罰幾萬元,毫無嚇阻作
用,交通部昨天公告新增鐵路法罰則公式,以人頭訂票罰金5萬元起跳,累犯或訂票筆數高
者,罰金逼近50萬元。
從民國103年6月至今,台鐵總計收到10件依據鐵路法開罰的惡意訂票,全數都與台鐵局相
關,已經有五件完成裁罰,金額低於10萬元,外界遭批評罰金過低,無法嚇阻惡意訂票。
高鐵局主秘楊正君指出,以不實資料惡意訂票,鐵路法規範的法定罰緩額度是5萬至50萬元
,裁罰過程中,因為都是第一次抓到,罰金不高,加上沒有公式提供裁罰標準,才會研擬
裁罰計算公式。
依據法規,賣黃牛票每張處一倍至十倍罰緩,依據增訂的公式,累犯第二次罰金加倍,第
三次至第五次罰金加五倍,十次以上就是十倍。另外,以人頭加上電腦程式惡意搶票,新
公式計算後,只要有干擾鐵路機構訂票系統(例如駭客侵入)就是5萬元乘以十倍,如果是
惡意訂1000筆以上就是罰金加倍,累犯三次就是5萬元乘以五倍。
交通部表示,經過公式計算後,只要是惡意搶票罰金至少5萬起跳,可能高達50萬元,要讓
惡意搶票歪風無利可圖,計算公式昨天公告後即日起實施,未來抓到就是依據公式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