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居民批財團介入新北投車站 柯文哲未語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6-15 08:40:19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606140247-1.aspx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4日電)新北投車站日前定案將移回七星公園基地內。多名學者
和在地居民今天到台北市議會抗議,指此案有財團介入痕跡,要求台北市長柯文哲回歸專
業判斷,柯僅接下陳情書並未回應。
台北市都發局5月下旬召開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會中宣布新北投車站將採用文化局所提
出的「修正D案」,確定將移回七星公園基地內,預計7月開工,希望今年底能讓新北投車
站回娘家歡慶百歲生日。
多位北投在地居民和學者中午到市議會大門向柯文哲陳情關於新北投車站爭議,中央大學
土木系榮譽教授陳慧慈表示,自1996年起就一直致力希望移回新北投車站,但努力這麼多
年,沒想到柯市府對待文化的態度,和他20年前所看到的顢頇、暴力手段是一樣的。
陳慧慈說,希望柯文哲不要成為沒理想的政客,也不要陷入綁樁文化,應該回想柯當選前
所簽署的台北市民文化宣言初衷,在地居民也不會因新北投車站定案而放棄努力。
社運人士王奕凱則指出,經查新北投車站得標商為北市溫泉發展協會理事長周水美所負責
的建設公司,且她先前還曾兩次動員對此案進行表決,認為北市府是為業者利益考量才定
案放在「修正D案」位置,若是專業裁量怎會用「表決」方式,且未通知里民,有無財團
介入此案,可看出痕跡。
居民陳敏香表示,這一年多來未見柯文哲在此議題上好好發揮,要柯捫心自問背後有無黑
手,有無為財團做事?且交通問題是可以解決的,自己只是在地居民,希望能有文化陪伴
生活,盼北市府能一起進步向前走。
在地居民蕭文杰說,總統蔡英文選前也曾簽署此案,文化部也推出相關政策,但台北市副
市長陳景峻卻不許他們提出這些訴求,是否北市府已有既定立場?要配合財團需求所以亂
放新北投車站?
柯文哲到場後僅接下陳情書,對此案未多作其他表述。1050614
作者: Yijhen0525 (深雪)   2016-06-15 09:37:00
真的要移回原位的話,那整個路型都要修改了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6-06-15 09:47:00
很奇怪,文史團體老愛堅持原位置?車站的確跟倉庫不一樣,但已經移走幾十年、擺回原位反而會產生更多問題,反正後續這些團體不用負責、出嘴也不花錢嘛
作者: WongTakashi (善良之喵)   2016-06-15 10:17:00
他們只管能看得爽 其他問題都是市府的不是他們的
作者: purpleboy01 (紫喵)   2016-06-15 10:22:00
身為北投區居民 搬進公園也好啦不過周水美被譙也是不意外
作者: pamafan (pamafan)   2016-06-15 10:40:00
是交通順暢比較重要,還是一座不在20年的拼裝建築比較重要?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6-15 11:22:00
不擺回原位置 某些團體就不爽 真不知道在堅持啥...地理人文時空背景都已經變化 擺原位影響交通.. 自動無視
作者: k1k1832002 (Matoriel)   2016-06-15 11:50:00
其實堅持原位方案產生的交通不順暢,相對的就是限制地區發展 好處是進一步走觀光OK 開發不行
作者: kuma660224 (kuma660224)   2016-06-15 12:41:00
這些團體只考慮理想,無視現實.
作者: IanLi (IanLi)   2016-06-15 12:50:00
大家開始扣帽子大賽啦
作者: starbuckser0 (不應侷限於兩條平行線內)   2016-06-15 12:55:00
其實沒有待在原位的選項~
作者: slouchy (slouchy)   2016-06-15 13:58:00
只有距離原位最近的選項
作者: kenliu100 (漢堡是我是漢堡包)   2016-06-15 17:31:00
當初不要搬不就沒問題= =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6-15 17:55:00
好像不是這樣說吧....沒記錯的話 當初是要拆掉的 之後被台灣民俗村買下搬過去之後台北市以1元買回 才會有現在這"要蓋在哪"的問題....
作者: sayaku0210 (阿邪)   2016-06-16 08:55:00
老實說我覺得文化比交通重要,文化是不可逆的,交通是可以再改善
作者: slouchy (slouchy)   2016-06-16 08:59:00
當初火車改成捷運時,原車站台北市不願意留,所以被台灣民俗村買走,是後來文化意識抬頭,才重新向買回來也才會有現在這個議題,文化團體會支持A案的原因是當需要列入文物保存時,和原歷史越有關連性越能夠成功,否則容易變成三不管的建築,導致互相踢皮球
作者: ji394xu3 (薩埵十二惡皆空)   2016-06-16 09:24:00
文化是不可逆的 -> 車站建築又沒有消失 只是擺在附近公園更適合的地點而已 (車站遷移=文化消失?台鐵一堆車站都遷移過位置...)
作者: sayaku0210 (阿邪)   2016-06-16 11:11:00
車站建築雖然沒有消失,但它的歷史脈絡就被切斷了,放在本來不是屬於他的地方,我認為那還是不要放回去的好,既然是做文化保存那為什麼不做到最好?
作者: Lsamia (samia)   2016-06-16 11:16:00
有站無軌不也是斷掉嗎
作者: sayaku0210 (阿邪)   2016-06-16 11:29:00
現實是軌道已拆,也回不去了,這才是我上面講的不可逆,文化保存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可以盡力做到與歷史連結當然是最好,如上面slouchy說的,為什麼會支持A案,其實還跟後續的文資認定有關
作者: slouchy (slouchy)   2016-06-16 12:06:00
文資認定相關可以參考北投版 #1NB1uae5 (BigPeitou)https://goo.gl/0idz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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