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月台證將縮短至1小時 逾時擬收15元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711140423-1.aspx
2017/11/14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4日電)台鐵2013年6月起取消170多個車站月台票,改換月台證
,限時3小時,但並無罰則,最近檢討訂旅客運送契約時,打算將月台證限時縮短至1小時
,逾時者考慮收新台幣15元。
台鐵運務處副處長陳裕謀說,交通部要求檢討台鐵目前旅客運送要點,改善不合理處,並
提升位階為旅客運送契約。
陳裕謀說,檢討時發現有旅客利用月台證逃票個案,決定在訂旅客運送契約時,將月台證
使用時間縮短,目前規劃是限1小時,逾時則收費,考慮用復興號起碼里程票價15元。
因換月台證時,換證人證件必須暫放在車站,台鐵曾發現的幾起逃票案例都是同一人,當
事人自稱鐵道迷,因小孩想上車,他也上了車,台鐵後來則要求補票。
多年前立法委員質疑台鐵每年出售月台票收入約900萬元,並不合理。台鐵因而自2013年6
月1日起,取消170多個車站月台票,民眾若要進月台接送親友,改換月台證,限時3小時
。
不過,仍有7處車站有前站與後站通行需求,仍保留月台票,現在是每張6元。仍賣月台票
的車站包括中壢、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宜蘭、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