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我包恩
經檢舉
> 36702 mX611/21 china2025 □ [閒聊] 台灣高鐵成本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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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544PBM (Railway) [ptt.cc] [閒聊] 台灣高鐵成本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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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板規三
3.1.1 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短時間內大
量發文/推噓文(筆戰)等
3.1.4 其他刻意造成板面混亂,或影響使用者使用看板權益之行為
註:板主依 3.2.4規定處分時,需注意不得違反本站《使用者違規
及申訴處理規則》#1CejqUcS (Violation) 第四章相關規定
3.1.5 文章內容空洞乏陳,或是文章內容與本板不符
主要是因為離題所以違反3.1.5
另,刪除推文的文章,原PO已經刪除,無得處分。
↑沒看到刪除推文的紀錄
第一次違規,依板規警告一次。
作者: CocaCola 2016-07-18 15:16:00
難喝!!
作者: Pepsi 2016-07-18 15:17:00
靠杯哦!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11-22 20:33:00刪除文章板主不是有權限可以看? 為何無得處分?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11-22 20:50:00自行更正? 刪文湮滅證據叫自行更正? 神解釋?甚麼都可以忍受,但刪除推文違反言論自由卻不處理?
作者:
ivn0572 (做人不應該是這樣的)
2017-11-22 21:16:00就殺人把屍體處理掉就無罪的概念?另外原文被刪除?不是還在版面上?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11-22 21:18:00到底是情節輕微還是自行更正呢? 兩個都說不通阿出來做個解釋阿懶得處理就下台吧,明明就找得出原始文章其他板遇到這情況都有辦法都能處理,就你不能處理?嗆人不選板主外,試問你要開始解釋了沒?別把自己當板主認為很偉大好嗎? 先解釋一下爭議部分好嗎?原來刪文叫自行更正? 見鬼了殺人湮滅證據=無罪? 原來是這樣?反正屍體都找的到,板主卻不找=自行更正?原來你找不到紀錄=自行更正?
https://www.ptt.cc/bbs/ask/M.1453553168.A.3FB.html不知為何其他板板主都認為找的到就你找不到?
作者:
china2025 (china2025)
2017-11-22 21:40:00重點是 我 沒 刪 除 推 文
作者:
access (office)
2017-11-22 21:41:00這解釋完全無法認同,到底要怎牽扯到自行更正完全連不起來沒要辯甚麼,只是無法理解原來刪除文章叫自行更正這點就如同ivn所說,難道殺人把屍體湮滅=自行更正嗎?你大可直接說無法找到證據證明有刪推文動作結果用自行更正去解釋? 我完全看不懂這解釋的合理性所以以後違規後自刪,都是安全的就是囉^.<如果是這樣我就懂囉只要不被抓到即可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2:30:00刪除的文章在之前有編輯過, 刪除後板主進資源回收筒看刪除的文章, 點進去還是有編輯紀錄的但沒有編輯過的文章刪除後, 因為本來就沒有編輯紀錄所以是不會留有編輯紀錄
作者: zzzz8931 (肥宅) 2017-11-22 22:34:00
感覺有人要被打臉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2:35:00樓上哪個板板主, 我可以測試嗎?我現在管的板只有三篇刪文 XD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2:37:00那自己發文章然後編輯文章再自砍應該看得出來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2:41:00那會不會誤會人家了?
作者:
mstar (Wayne Su)
2017-11-22 22:54:00不對,昨晚那篇就有編輯過,非常確定。
很好,這下好玩了我問一下那麼如果發現自己被猛噓後先用回文功能(對於要不要引用原文方面有一個Re功能可以讓被引用的原文和推文不會被加上: 分隔原文和本文)將剛剛引用的原文的噓文給刪掉只留本文和推文,然後將回文發出去後將前文自刪,這樣就可以逃脫版規嗎?(雖然會有裡面的推文數與列表的推文數數字不等還有留下[本文已經刪除]的屍體的問題)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3:00:00另外有時文章前面的推文/噓文數不一定會和文章內的一樣◆您正在搜尋(標題、作者...)或其它特殊列表模式,推文計數與修改記錄將會分開計算。 <= 這種狀況下計數會不一樣
mattc大指的情況還是符合3.1.1吧 刪噓文只是3.1.1的其中一例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3:12:00用回文的方式挑出要回的留下, 把不想回的刪掉, 這也不算刪推噓文, 而原文就原封不動整篇刪除也不違反板規用 PC telnet 方式看文比較沒什麼影響, 對於用手機看文的就會覺得推噓文數量和外面對不上而已
主要是我之前在歷史類組版看到有人從八卦版把滿滿推噓文的文章轉到該看板後再用編輯方式將引用資訊拿掉使得讀者誤將原來八卦版推文當成是該看板的推文用手機app看和用telnet看都看不出問題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3:18:00同板面回文的話我有時也會用這個方法, 只取用部份推文來回應文章, 雖然這方式在 app 裡面觀看時會被當作文章的推文
擷取部分推文還要看狀況啦 惡意隱瞞跟為方便討論很好分辨
作者:
Sheng98 (賤狗的窩)
2017-11-22 23:20:00所以這邊的話要看該板友是惡意隱瞞還是方便討論這樣不過就算惡意隱瞞, 原文刪除板主還是可以進去撈文章雖然要花時間比對這樣
如果是刻意刪除與自己意見不同的推噓文3.1.1跟3.1.4都可以處理阿
作者:
zxcc79 2017-11-23 00:19:00也有板友跟我檢舉刪除推噓文一案,我跟他回復看不出來哪條被刪,請他回信給我時間點讓我好比對前後修改紀錄,尚未回覆。 根據ch板友文章特易討論一案剛好也想跟56板主用同樣的板規下去處理。但是礙於晚上有些私事要處理先S標註尚未處理。 如果要針對特別瞬時亂板、或是增修板規歡迎大家一起討論根據ch板友文章特異* 00:19錯字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