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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Q544PBM (Railway) [ptt.cc] [閒聊] 台灣高鐵成本問題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511276825.A.2D6.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22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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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已刪除,網路上還是有庫存頁面
https://www.ptt.cc/bbs/Railway/M.1511276825.A.2D6.html
https://goo.gl/fuc1Tj
http://www.ucptt.com/article/Railway/1511276825/2D6
在這篇當中china2025刪除噓文,這在各板幾乎都是不合規定的行為
然而在鐵道板當中,偉大的lianpig5566卻不願處理
只簡單的以
5.1 板主處分前、推文警告後,板友自行更正不予處分;情節輕微者,刪文勸導處理
來作回應
試問刪除文章這種湮滅證據行為到底是屬於自行更正還是情節輕微?
板主出來解釋一下好嗎?
我真的不認為刪除文章屬於情節輕微或是自行更正耶
從小到大我受過的教育沒教我湮滅證據是自行更正耶
你怎會做這種解釋? 出來解釋一下
明明刪文版主就有權限找出文章處理,你連處理都不想處理,只說自行更正?
請給個合理解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