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以目前制度來看的確有一些弊端
同站進出規則如下
超過3小時扣款843
未滿3小時超過1小時扣款112
這個制度當時在制訂是為了避免旅客有來回乘車不刷出僥倖心態
所以一次把3小時以上逾時拉高到843
不過現在的列車普悠瑪號北高也要3.5小時
所以旅客真的搭到高雄再搭回來是不太可能的
就是一個嚇阻性的規定,也鮮少有站員會這樣去扣款
而扣112更妙了,112這個數字是南部當時電子票證乘車最大區間票價除以2
在台鐵局陸續建構完成環島多卡通設備的同時,相關規章卻未予以更新
這也使的旅客的確有逃漏票的可能
以扣112的狀況為例,旅客由彰化進站,如果全程都沒被驗到票
可以搭到竹南再搭回來然後只扣112,但實際車資絕對不止112
而異站進出時間規定也有些許問題
如果旅客同樣自彰化進站
一路搭乘區間車北上再轉車想到花東小站
因為班次稀少關係,則其搭乘時間必定超過規定的12小時
你說這樣搭乘的旅客很少,但今天松山站的案子不也是少數旅客合法不合理行為的嗎?
建議有關時間帶控管全面性的檢視,但說穿了仍然防君子不防小人
若要徹底防堵只能搭配列車長加強查驗
另外亦可恢復運送契約中的出站管制
可由先前有爭議的10分鐘改為到站30分鐘必須離開場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