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合目前新聞,行政院新聞稿跟法院說法 . 按時間順序來看看司機做了什麼 ?
16:14停靠大溪站 , 行政院新聞稿裡指出從大溪站後ATP就已經沒有運作 .
(宜蘭地院指出明知ATP下一站應該重新開啟 , 但還是沒開啟)
16:46 不是先請求同意後關閉ATP , 而是關了這麼久之後才事後告知 .
事發前四分鐘向調度員告知 , 表示在明知ATP關閉情況下 ,
依法院新聞稿 , 事發前兩分鐘加速至約140km/h .
兩分鐘前才向調度員告知ATP關閉 , 表示在明知關閉後應該更慎重的情況下 , 依他自己的
感覺?還是什麼算法? 加速到實際超速將近50km/h .
事發
事發後 : 最早關於司機說法的新聞是 "司機向消防人員轉述疑似輾到不明物體導致翻覆"
偵訊 : 司機向檢方供稱關掉ATP是經調度員同意 . <=容易讓人誤解台鐵事前同意關閉ATP
台鐵當然不覺得關掉這麼久後的事後報備叫同意 , 台鐵說法重點當然放在關閉事前沒有報
備 .
順帶一提超速 , 很多人講得好像都是催促準點所以導致超速 ....
1.台鐵多常誤點大家都知道 , 誤點懲處有這麼嚴重的話 , 台鐵應該一年365天都在重罰駕
駛了 .
2.尤其在司機已經事先報備動力不穩的狀況下 , 等於先拿到一道護身符了 , 這時候誤點
的壓力會大到瘋狂加速嗎 ?
事件有遠因跟近因 , 近因當然就是誰該背鍋 , 遠因是台鐵應該改進的 .
但"即使無責任也該改進制度來事前預防人為疏失的企業責任"
跟"導致事發的責任"不該混為一談 .
補充一句 , 如果連關掉ATP嚴重超速都能把主要責任歸給台鐵的話 ,
那駕駛還有什麼不敢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