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公路軌道意外傷亡若達15人 運安會將啟動調查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8-11-13 11:49:47

前幾天查了很久
每一篇都說公路及鐵道傷亡超過15人才啟動調查
連公視都是這樣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q3F8mYuoSo
初步規劃的標準覺得有問題還不能說?
公路跟鐵道的標準應該是要分開的 而非統一標準
我一直強調是要個明確的規範 而不是籠統的傷亡15人或重大矚目案件
我也清楚那是草案 但之前提的組織法草案 我查了一下根本不會提到調查標準
所以跟草案沒多大關聯
我國飛安會1998年成立 若以當時成立就接手鐵道事故調查 且以上面的標準來看
我引用WIKI的台鐵重大事故列表 從2000年開始才七件是符合運安會的初步標準
其中還未包含大里事故
2006年 1073次撞死五名道班工也不符合標準...
高鐵倒是還好 但他有一次的意外
2010/4/24 發生 2010/5/10才上新聞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00510/32500631/
高鐵駕駛開車開到失能 這也是不符合運安會所初步規劃的調查標準的
別的不提 大里事故跟高鐵的駕駛失能 還有撞死道班工的部分真的不用運安會調查嗎?
若以日本的鐵道事故調查標準來看
鐵道事故等
列車相撞事故
列車脫軌事故
列車火災事故
其他事故
造成乘客、乘務員等死亡時
5人以上死傷時
鐵道員工操作失誤或車輛及鐵道設施的故障、損傷、破壞等原因導致人員死亡時
特別不尋常時
重大意外(認定發生事故的情況)
說真的我也不是多執著於數字 但初步的標準根本寬到爆炸...
訂出一個類似日本的調查標準規範 並不是壞事
今年11月提運安會組織法草案
https://lci.ly.gov.tw/LyLCEW/agenda1/02/pdf/09/06/08/LCEWA01_090608_00023.pdf
看了一下還是沒有提到調查標準....
公路部分 2010年的國道三號山崩意外 整座橋塌掉 其實也是不符合傷亡超過15人
至於符不符合重大矚目 這真的空間給得太寬了
有人說可能受訪者的話被扭曲 如果公視也扭曲受訪者原意的話 那我也沒話說了Orz
作者: sammy98 (軍)   2018-11-13 11:58:00
小林村400人死亡 天災END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13 12:01:00
15人標準並非唯一標準 就算未達標 也是可以主動介入調查的
作者: physbook (路克)   2018-11-13 12:05:00
主動介入調查 毋須調查
作者: NiChu (氵尼~~魚禾火~~)   2018-11-13 12:18:00
公路15人有沒有可能是因為最小型的中型巴士跟自小客的人數加總? 10人以上為中型巴士、自小客5人...車禍剛好15人至於走山這種事不需要用傷亡人數規範,直接訂個快速道路等級道路結構體、道路防護結構體損害需調查即可因為快速道路結構體或是道路防護結構體損壞,縱使沒傷亡也只是因為運氣好。更正:快速道路結構體或是道路防護結構體損壞致無法通行
作者: SCANIA168 (日月同蝕)   2018-11-13 12:27:00
你以為完善的制度不需要時間去造就?當每個人都跟上帝一樣什麼都能、什麼都會喔?在現實社會中不能空有理想啦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8-11-13 12:29:00
所以我現在不是說這標準有一點問題了... 當然知道不可能馬上改
作者: AIRWAY1021 (哇啦嗚嘎阿喔)   2018-11-13 12:38:00
記得15人是重大災害應變啟動的人數,但現在還在草擬,只能說再等等看吧
作者: SCANIA168 (日月同蝕)   2018-11-13 12:41:00
那我直接問你:「至少好幾年的時間成本才能生出的完整規範與人命,兩者互為對方的機會成本,請問你選哪一個?做出此選擇定理由有哪些?」的(錯字)
作者: ttnakafzcm (燦's)   2018-11-13 13:00:00
說真的 要多久時間列出完整規範是一回事 但國外已經有一個類似範本卻完全不參考照現在初步規畫標準 列車出軌 未滿15人 非屬重大矚目是不用運安會介入調查的呦...你說電車線斷不用調查我還可以理解 但列車出軌不用查?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13 13:36:00
t大還是被15人給侷限住了....
作者: SCANIA168 (日月同蝕)   2018-11-13 13:37:00
單單列車出軌至少能分出主線/側線、高速/低速、營運/非營運、路線/車站這些分類,不同的分類呈現出不同的事故樣貌。飛安會的人力、預算、時間都有限,客觀上不分大小都查啦!先求有再求好很難嗎?你以為理想不用跟現實調和、妥協是不是?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8-11-13 13:38:00
運安會是可以自行判定為重大意外主動調查的 出軌當然是但若要明文規定就哪些意外調查 這反而把運安會限制了列車出軌就跟飛機衝出跑道一樣即便運具無傷 飛/運安會也是會主動調查的
作者: mackywei (唔嗯...)   2018-11-13 14:47:00
波士頓前陣子天然氣管爆炸NTSB都跑去分析了wwww <管路>
作者: wujay   2018-11-13 17:14:00
我也認為標準太寬這草案該不會是交通部擬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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