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陳志賢、王己由╱台北報導】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祕書長姚念祖、空服員工會祕書長林佳瑋等勞團15人,去年初不滿勞基
法修惡,無預警前往台北車站臥軌抗議,遭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認為沒有造成
列車及月台上民眾危險,不符公共危險罪構成要件,昨將15人不起訴處分。
警方調查,15人在去年1月8日晚間突襲台北車站闖進南下月台臥軌抗議,鐵路警察局在7
時38分進行驅離,約7時42分才將抗議民眾全數抬到月台上,此抗議也影響台鐵19列班車
時間共630分、約1萬1250名乘客的權益受損。警方將15人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檢方訊後
請回。
檢方調查時,他們辯稱是等列車停止才下去臥軌,檢方勘查現場並比對15人供詞後,認為
彼等行為確實影響列車行進,但尚不致於造成公共危險,考量實務見解及公共危險罪構成
要件後,依罪嫌不足不起訴。
不過,1名婦人去年8月底在台北車站與台鐵站務員發生爭執,一氣之下竟將月台上的滑輪
椅丟在鐵軌上,當時一列4128車次區間車將靠站,司機員緊急煞車,並通報站務員排除障
礙,造成列車停留現場1分鐘,婦人也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北院審理後認為,該婦人有輕度智能障礙,其行為造成火車進站延誤,但未造成傷亡,且
其家人都沒有意願或能力照顧她,才居無定所犯案,法官認為婦人雖罔顧公眾往來交通安
全,但犯後坦承,有悔悟之心,若判最低3年刑度還是太重,引刑法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
刑,判刑2年。
https://reurl.cc/b01q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