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半票詐台鐵7元 代價罰5千
2020-06-20 05:30: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江姓男子去年四月間從中壢火車站搭車到楊梅站,不符資格卻
購買半票搭車,抵達楊梅站時,遇汪姓運務段副站長查票揪出,被依詐欺得利罪告發,桃
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結判處江男拘役五天,若易科罰金以每日一千元折算,換算他買半票省
七元,卻得付出五千元代價。
不符半票資格 遇查票被揪出
台鐵針對兒童、年滿六十五歲老人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分別提供兒童票、敬老票、愛
心票等半票優惠。江男並無相關資格,去年四月十四日卻利用中壢站自動售票機,購買到
楊梅半票一張,搭乘區間車抵達楊梅站時,遇到素來嚴格、有「最硬列車長」之稱的汪姓
副站長查票,不是補票就可過關,已有多名旅客被他告發詐欺,江男被抓包後,同樣遭法
辦。
不是補票就可以 吃上詐欺官司
江男原辯稱有家人是負責鐵路維修的員工,認為自己可以因此買半票,後又表示罹有身心
障礙疾病,尚未申請身障手冊,最後坦承知道不符半票資格,但買票時沒想太多。
法官認為,江男未依資格買票行為明確,中壢到楊梅區間車全票十五元,他買半票八元搭
車,詐得利益七元,至今尚未向楊梅站補繳,審結依詐欺得利罪判處拘役五天。
台鐵表示,民眾若不符資格仍購買優惠票被查獲,依台鐵局旅客運送契約規定,除要補足
票價差額,並得加收已乘區間五成的票價,當事人是否進一步交由鐵路警察依詐欺罪送辦
,則尊重各列車長決定。
對於判決結果,從事行政職的謝小姐說,「使用者付費」才符合公平原則,每位乘客都不
該有僥倖心態,搭乘火車已有很多優惠方案,例如悠遊卡、定期票等,副站長查票認真應
受肯定,以後公務員才會勇於任事;擔任公務員的羅先生表示,國、民營公司基於敬老愛
幼、體恤殘障人士,給予適當的優惠,是出於社會公益考量,有心人鑽漏洞非常不可取,
重罰才能讓其記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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