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司化後的公務人員身份

作者: gogokidd (小寶貝)   2021-04-19 15:47:07
對法律是完全不懂
只是今天突然想到就去看了一下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十二條:
「公務人員因機關裁撤、
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時,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其具有考試及格或銓敘合格之留用人員,
應由上級機關或承受其業務之機關辦理轉任或派職,必要時先予輔導、訓練。
依前項規定轉任或派職時,除自願降低官等者外,
其官等職等應與原任職務之官等職等相當,如無適當職缺致轉任或派職同官等內低職等職務
者,
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及公務人員俸給法
有關調任之規定辦理。」
現在具備公務人員身份且可敘官職等的台鐵人員
如果公司化了為什麼公務人員的身份就會消失?
是因為條文內寫的「法律另有規定」嗎?
還是有什麼其它原因?
不然都努力經過考試而取得了公務人員身份
結果因為改制而被拔除身份
想想好像不合理呀
不是就跟高普考、地特一樣是鐵飯碗嗎?
還有聽說要被買年資,
比如說年資三年就發三個月薪水買斷
我是不知真實情況啦,假設真是如此
那台鐵人員的公務人員身份不就很鳥?
完全沒有保障呀?
真心不懂
希望有比較明瞭的大大可否解析一下
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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