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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來了台中阿北竟闖平交道 罕見!法官認證免罰理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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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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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來了台中阿北竟闖平交道 罕見!法官認證免罰理由是這樣
16 小時前
台中市黃姓男子騎機車行經烏日區一處平交道,前方遮斷器突然降下,黃男來不及通過,
只好停在平交道內等列車通過,事後挨罰1.5萬元、吊扣駕照12個月。案經黃男,提起行
政訴訟,法官勘驗發現,當時黃男須在7秒內往前行駛34.7公尺才能通過遮斷器,但平交
道速限15公里,7秒最多只能行駛29公尺,根本來不及,判決撤銷原處分。
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去年7月29日上午10時許,騎機車行經烏日區振興街「成功南方」平
交道時,停下來等列車經過,看到前方警鈴停止、遮斷器上升後,騎車起步準備通過平交
道,但騎到一半對向第二道遮斷器又降下,黃男來不及通過,只好停在平交道範圍內等列
車通過。
事後被台鐵駕駛員舉發,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4條「在鐵路平交道臨
時停車」,對黃男處以15000萬元罰鍰、吊扣機車駕照12個月。
黃男不服,對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當時他通過第一道柵欄,警鈴馬
上又響起,他還來不及通過,對向第二道柵欄就降下,如果加速通過,勢必冒著撞開對向
柵欄的風險,非他60多歲的老人能力所及,且他當時停在未影響火車通行的區域,希望法
官撤銷罰單。
法官勘驗資料及監視器畫面,發現該平交道有4線鐵路橫亙,具有一定寬度距離,黃男通
過第一道遮斷器至第二道鐵軌前,警示燈已開始閃爍,7秒後第二道遮斷器放下,若依交
通規則平交道速限15公里計算,7秒約可行駛29公尺,但黃男機車暫停位置距離第二道遮
斷器卻有34.7公尺,依當時情況,尚難期待黃男在遵守速限下順利通過平交道,於是判決
撤銷原處分,黃男免罰。可上訴。(地方中心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