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標題 湖口營區前計程車被爆喊價計費 監理:如查獲罰鍰9千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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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2023/08/13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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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曾姓民眾抱怨,稱湖口營區一帶每到上下班尖峰時段,打電話常
叫不到計程車,還檢舉司機以喊價方式違法賺取收入;對此,新竹區監理所表示,計程車司
機未依規定跳錶計費者,可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該所將持續加強稽查,也歡迎民
眾檢具相關資料檢舉。
曾姓民眾表示,他在新竹縣湖口鄉勝利路二段的湖口營區旁,向計程車司機說要去新豐火車
站,司機要求收費200元,他請司機跳錶,但司機卻堅決要按他喊的價格才開車,他當場打
電話報警,沒想到警察到場卻說這屬於私人行為,請他自行叫車。
曾姓民眾更稱,勝利路一帶,每天只要到了上下班時間,都會叫不到車,因為計程車全部下
線違停在湖口營區對面,以喊價的方式來賺取違法的收入。
新竹區監理所表示,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計程車應裝設計程車
計費表,並按規定收費。未依規定跳錶計費者,一經查獲或經民眾檢舉成立者,將依公路法
第77條第1項規定,處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
新湖警分局表示,新工所接獲曾姓民眾報案後到場了解,民眾稱因趕時間且無法及時叫到計
程車,而轉往尋找停等於路旁的計程車,因認該車輛大燈有開,便上車欲前往新豐火車站,
但司機不按跳表收費,開價此趟需支付200元,民眾認為此舉不應當,而與司機發生糾紛。
但該計程車司機向警方表示,民眾是自行上車搭乘,並非其招攬;司機否認有該民眾稱喊價
的情形,並說該民眾要求載他去車站,強硬坐在車上不讓其離開;司機不願搭載該民眾,現
場向民眾說如有需要,可向監理機關或計程車行申訴。
新湖警分局表示,員警於現場有向該民眾陳述如司機不願載客,可以不完成該筆契約交易,
並提供曾民其他方式可以叫車,該民眾當下並無異議,僅針對計程車司機不按表跳費不滿。
心得感想
湖口營區從二十年前在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下
很多阿兵哥都被計程車騙去湖口站搭車
也是用喊價的,
但是如果你用跳錶從營區到新豐站
算下來兩三公里,肯定比喊價划算
計程車喊價縣府、台鐵、軍方都不願意正視
其實竹縣設個ubike,
然後黃埔包揹在身上
騎過去都不用10分鐘
版上還是很多人誤以為湖口營區靠近湖口站
殊不知新豐站比湖口站更能幫助湖口營區
的疏通
畢竟新豐站嚴格上講起來是在湖口鄉
#PTTRailw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