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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板車衝過分隔島釀3死 高公局:護欄高度符合規範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國道3號189公里台中龍井、彰化路段,昨日發生南下拖板車衝
過分隔島,撞上北上車道小客車,釀3死1傷悲劇,外界質疑國道中央分隔島護欄高度不足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管組長卓明君表示,國道護欄均依據「交通工程規範」規定設置,
使用81公分高的形式;加上大型車死亡車禍,在國道全線1050公里中都是隨機發生,沒有
集中在特定路段。因此,未來會持續檢討是否有路段護欄需增高,但現階段仍維持81公分
護欄。
目前中央護欄標準段採混凝土護欄設計,主要有81公分及107公分兩種型式,與美國州公
路與運輸官員協會,出版的2011年Roadside Design Guide中建議中央混凝土護欄為81公
分以上規範相符。另外,根據國外及交通部運研所針對「紐澤西護欄高度與防護性關係
初探」研究報告,一般道路狀況的混凝土護欄高度需求為81公分,若為大型車翻覆頻繁
路段,則可增加高度為107公分至229公分;但防護極限為車輛撞擊角度15度及時速80公
里,當車輛速度過快或角度過大時,仍有跨越護欄可能,卓明君表示,像是昨日事故就
是車輛失控,幾乎以正面撞擊方式衝撞護欄,這時就很容易會衝過護欄。
卓明君表示,考量國道內側車道除國1圓山-三重外,其餘路段皆禁行大車,若於國道中
央護欄採用107公分型式護欄設置,除整體景觀受影響外,將造成小型車駕駛視線上壓迫
。因此,目前僅在國1末端373K以南,銜接高雄港路段使用107公分型式,該路段因貨櫃車
進出頻繁,國工局設計時就已決定使用107公分型式;其餘路段未來會持續滾動檢討是否
有增高必要。
另外,針對轉彎半徑較小的環道路段,高公局已檢視情況比照橋梁、高架橋路段,於原有
混凝土護欄設置雙層鋼管欄杆,提高護欄高度至約143公分,加強大型車防護功能。
(自由 2017-10-25)
但防護極限為車輛撞擊角度15度及時速80公里,當車輛速度過快或角度過大時,仍有跨越護欄可能所以護欄高度再高,只要衝撞的方式與速度不同,仍然還會跨過護欄就是
作者:
hakkiene (努力中~~~|||~~~)
2017-10-26 18:40:00乾脆中間不要種樹改放消波塊好了
規範不是聖旨尤其台灣食安風暴時,許多人民對於現存規範的質疑聲浪已經成為趨勢,舊的食安規範早已不符合人民要求為何高公局可以繼續拿規範說嘴呢?
作者:
NiChu (氵尼~~魚禾火~~)
2017-10-27 09:09:00有規定照規定、沒規定照案例囉~(總比沒遊戲規則來的好)
作者:
aibakoji (廢柴打線抖抖牛棚)
2017-10-28 03:17:00當你不懂規範在講甚麼的時候,質疑只是讓你變成笑話而已u大師為何可以一直把自己的話當聖旨來說嘴呢?
規範沒出事時就只是要符合法律標準,當出了事以後就該全面檢討規範根本有問題了
這些話直接跟高公局講比較快,不過他們會理你的機率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