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 facebookig: http://i.imgur.com/HIgUfkx.jpg 02/03 20:57
: → hicker: 這個病叫做 龜毛 而且是重症患者 02/04 01:39
: → canandmap: 還把投訴對象搞錯,ubike與變電箱是他們的業務範圍嗎? 02/05 20:53
Youbike是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管理
台電設備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西區營業處管理
台電設備於2012年前早已設置於該處,該處於2012年後辦理人行道改善
惟人行道改善後電箱仍於原地,未將設備移除
Youbike建置時,機台是設置於人行道,但停車樁設置於社區土地上
就人行道改善部分,其於設計階段有瑕疵,且於施工時監工人員未發現異狀,
驗收時採購驗收人員也未察覺異狀即時提出辦理
本案就本人認知為工程缺失,就工程缺失部分
當然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民督工系統提出
: 噓 xian0955: 無聊 02/05 23:21
今日會勘結果
一、變電箱,原本我和公路邦社團討論是辦理高架化
但台電的人說因為救災時會很難救,所以沒再辦理高架化
就該處變電箱設備,將設置於外擴區域,且需塗銷機車格、汽車格
原先區道北70線民安西路370號前之變電箱,將設置於原處外擴區域
但本人認為會有視線擋到,建議將設備設置於於原地東南方向10~20m處
二、本人提出之中、長期計畫,今天我有提出來
但僅有將民安西路與光華街路口處交控設備貼上反光警示標誌
後續本人將收集相關資料、量測相關設備位置後再提出完整之建議報告
另當時我有提到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路政司之相關法規已規定
但當時相關單位人員說明該處於當年設置時皆有考量
可能因為一些原因而未與人行道設置
且多年下來也未有人撞上
設置基準僅是一個基準,仍需因地制宜
不過個人持有保留態度,是基準還是規定仍需向主管機關申請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