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可以?里長違停先找市府塗銷紅線 再告市府撤單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台南一名里長開車在紅線違停被拖吊,為了900元的違停罰單,
找警方、市府會勘塗掉紅線,又辯稱執行公務、紅線已塗銷等理由,向法院提行政訴訟要
求撤單,最後被法官駁回。警員私下表示,違停亂象不是警察不取締,而是一取締就會許
多人「關心」。
這名里長去年6月紅線違停被拖吊,他找市警局交通大隊、警分局及市府交通局會勘,主
張該處是40多年的市場,過去很多攤商會私劃紅線,路上前段、後段都已塗銷紅線,唯獨
一處工地的入口,是建商為方便出入工地才保留紅線,實在不應該,還讓他因此違停,所
以要求塗銷紅線。
在紅線塗銷後,里長又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他認為既然紅線已塗銷,他也因為有會
勘登革熱的公務在身,要求要撤銷紅單。交通局辯解,里長停車的地方有鋪上柏油,應該
要遵守交通標線的規則,即使現在紅線塗銷,里長當時是停在工地的出入口,妨礙出入也
是違規。
法官認為,雖然里長主張紅線繪製不當,但當下紅線也是有法規效力,不能事後把紅線塗
掉就主張免責。道路標線沒有依法變動前,所有人都有義務遵守交通法規,否則以後有民
眾收到罰單,都憑自己主觀的意識認為標線設計不當,就提起訴訟,那麼交通秩序、標誌
標線的公信力何在?最後駁回里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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