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義、建國南路口最不友善行人 北市警:9/1起加強取締不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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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日公布近3年行人10大易肇事路口,信義路、建國南路
28件最多,其次為中華路、漢口街22件,第三名則是民生東路、林森北路口21件;為維護
行人通行安全,交大表示,9月1日起將展開為期一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以汽機車在路口
不暫停禮讓行人為執法重點,違者可處1200至3600元。
另市警局統計今年1月至8月21日的行人交通事故,造成15人死亡、1248人受傷,雖較
108年同期死亡減少5人,受傷仍增加25人,肇事原因以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不禮讓行
人)」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主,發生地點在路口範圍最多。
市警局找來市政府秘書處副發言人「學姊」黃靜瑩擔任交通特派員,加強宣導路口
「慢、看、停」交通安全觀念。
交大指出,9月1日起,將展開為期一個月路口安全大執法,以汽機車在路口不暫停禮
讓行人為執法重點,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
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駕駛汽車行近行人
穿越道遇有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不暫停讓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
者,處2400元至7200元罰鍰。
交大表示,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違規取締原則有下列4種情形:1.路口無人指揮時,
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一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未禮讓行人優先通行
者。2.路口有人指揮時,未聽從指揮通過路口者。3.一群行人穿越行人穿越道時,汽、
機車未禮讓行人完全通過路口,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迫使行人分散成兩群者。4.行人
穿越路口時,汽、機車強行進入行人穿越道,造成行人驚嚇、後退或停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