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iletwto (禦寒)》之銘言:
: ※ 引述《hoym (ho ym)》之銘言:
引言恕刪。
以下是我朋友投書陽管處詢問路權是否核准的回覆
除投書人與陽管處窗口姓名屏蔽,餘文一字不刪,請參考。
堅持出賽的跑者可能要有健行準備了
如果與你當初報名時所預期的越野跑步落差過大,請逕自向主辦方釐清
至少在山徑步道土路是不能跑的,計時晶片也不能掛,也不能有競速競賽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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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XXX先生/小姐您好:
有關再為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路跑事經本處調查結果回覆如下:
X先生您好:
您於105年4月11日致本處處長信箱,信件主題為:「再為2016七星登山王越野路跑事
」一案,經交由本處擎天崗管理站查處結果,茲答覆如下:
近年來本處接獲不少業者申請於本園區山徑步道舉辦越野跑競賽活動案件,本處考量
短時間大量跑者對植被與土壤的衝擊、路幅狹窄造成一般健行遊客心理壓力與衝撞意外及
發生意外時山區步道救援不易等因素,本處爾後對辦理路跑競賽活動僅同意於車道舉行,
至於山徑步道僅同意非競賽性質之健行等活動。
經查3月23日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函轉本處,該活動主辦單位(中華民國陸上運動競技
協會及臺灣運動休閒產業發展協會)之活動企劃書及其網頁,僅將比賽項目修改為越野健
行,惟查競賽項目、獎勵辦法等項內容,實質上仍為晶片計時排名之越野跑競賽,本處業
以105年3月30日營陽擎字第1050001764號函復不予同意在案,告知若欲辦理應確實修正為
登山健行,並取消晶片計時排名競賽。該主辦單位若未經本處同意仍執意以晶片計時方式
舉辦,本處將依違反國家公園法及行政罰法第18條第1項、第2項予以加重處分,並於活動
現場會同警察單位做妥適之宣導與處置。
另目前臺北市體育活動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已函請主辦單位依據「臺北市大型
群眾活動安全管理方案」填報該活動安全維護計畫,並於105年4月11日前函送該局,送達
後該局將依臺北市政府業務權責分送其交通局、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環保局、建管
處等單位進行審查後函復主辦單位是否准駁,目前仍在審查程序中,並非主辦單位對外說
明之臺北市政府已同意辦理,併予敘明。
另臺端亦可向市長信箱反應,大家共同維護陽明山美麗的山林景觀。
您關心國家公園事務,本處謹致謝忱,亦請您發揮個人力量,協助宣導國家公園珍貴
資源的保護,讓世代子孫能永續利用。
承辦人:XXX主任
聯絡電話:(02)2861-0036
敬祝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