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ql00 (藍瘦香菇)
2018-07-03 01:58:01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475726
馬拉松跑者被天降馬達k中頭 找不到兇手不起訴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40多歲陳姓男子去年參加2017台北渣打公益馬拉松賽事,途經
麥帥二橋下方,被一顆從天而降的抽水馬達擊中頭部,他送醫後頭部縫了12針、下巴縫了
4針;陳男認為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未做好工安,怒控新工處處長黃一平、工務科長郭
俊昇、中區工務所主任等3人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認為新工處無督導過失,今將3人
不起訴。
去年2月12日早上7時30分,陳姓男子參加馬拉松賽事途經麥帥二橋下時,被一顆抽水馬達
擊中頭部,痛得他當場倒地,附近民眾緊急通報消防人員到場,所幸陳男送醫後無大礙,
當時北市府新工處也到場研究,「到底這抽水馬達是怎麼掉下來的」。
檢方調查,該顆掉落的馬達,當時已被拆除放在工作平台車上,疑似因橋面來往通行的車
輛導致震動,馬達才會掉落砸傷陳男,且因馬達上的油漬過多,無法從馬達上採集到可供
辨識的指紋,且新工處及承包廠商也都否認拆除該馬達,只好從會議記錄釐清責任。
檢方查出,事發當時麥帥二橋正在進行橋上工作平台車的維修工程,該工程是新工處外包
給廠商負責,且新工處曾在歷次協調會上,要求承包廠商須做好工安維護作業,認定新工
處並無督導上的過失,因此對新工處處長黃一平等3人做出不起訴處分。
(自由 2018-07-02)
作者:
marathons ( 豆娘 囊鼠 蜂鳥 )
2018-07-03 05:14:0000:08到02:00大量轉貼50篇新聞洗文章魔人.
作者:
Sex5F (HTC)
2018-07-03 11:25:00這擺明業務過失吧就像把冷氣掛外牆10萬個人經過都沒事你剛好中槍被砸你該死
作者: wei6668 2018-07-03 13:05:00
這邏輯很怪,有多次要求注意公安所以出事了就不用負責?
作者:
filet (無力中)
2018-07-03 21:35:00他告錯人啦,要告承包商吧。有要求公安原本就不用負責
作者: aikensh 2018-07-04 00:19:00
這個真的很扯
馬達又不乖了 應該打四十大板再押入地牢 讓馬達反省反省
作者: needspace (愛情也需要一點私人空間) 2018-07-14 12:57:00
告承包商就好了啊 新工處處長下面那麼多案子 他哪裡能管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