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廢太子強,封為東海王,二十八年就國。強傳至魏受禪為止。然
《後漢書‧郡國志》並無東海國,而建武二十八年後東漢之世無魯王之封,《郡國志》
卻有魯國,這是何故?
清人錢大昕以為東海郡當是東海國之誤。洪頤煊反駁說:「後志東海郡,錢以為國之
訛。案東海恭王傳:『帝以強廢不以過,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兼食魯郡,
合二十九縣。......初,魯恭王好宮室,起靈光殿,甚壯麗,是時猶存,故詔強都魯。
』是強封東海,而國都在魯,故終東京之世,魯稱國置相,而東海仍為郡,錢說非也。」
洪說甚是,但未點明東海「仍為郡」是何性質,是屬於中央或仍屬東海王?
事實上,東海郡自明帝永平元年以後,就已歸還朝廷,只是史籍未予明言。東海恭王傳
云:「(強)及薨,臨命上疏謝曰:『......息政,小人也,猥當襲臣後,必非所以
全利之也。誠願還東海郡......』」。本來,六年以前,強臨之國時,就已「數上書
讓還東海」,光武帝不許。現在明帝即位,東海恭王當「如願以償」。其子政嗣位後,
僅領魯郡六縣而已,國名亦改從魯,所以永平元年尚見東海傅相之稱,其後但見魯相。
又因東海王封號未變,所以出現東海王實治魯國的特殊現象。
錢大昕氏不明白明帝以後東海王不領東海郡,因此在另一個地方產生了誤解。《後漢書‧
獻帝紀》:「建安十七年,立皇子敦為東海王。」錢氏以為一東海郡不能兩封,因而懷
疑敦所封為北海郡。這種懷疑毫無根據。因為當時東海郡屬中央,完全可以作為敦之
封國。換句話說,建安十七年以後,出現兩個東海王並存的情況:一治魯,一治東海。
弄不清東海王與魯國關系的不止錢大昕一人,其弟大昭的誤解更嚴重。《獻帝紀》:
建安五年,東海王祗薨。錢大昭竟以祗為獻帝子,祗薨,東海方以封敦。其根據是
《孔融傳》云:「五年,南陽王馮、東海王祗薨(李賢注:並獻帝子),帝傷其早殁
......」其實這裡不但李賢注是錯的,就連《後漢書》作者范曄也未把事實搞清,
倒是錢大昕在這點上,看法完全正確。他說「祗乃東海恭王強之玄孫,非獻帝子,
且立四十四年而薨,初非沖糼,此傳殆誤也。獻帝子見於紀者,有東海王敦,敦以
建安十七年封,時融已殁矣。范史雜采它書,往往自相乖離如此。」批評得十分中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