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在板上貼的《三國志‧劉禪傳》,
一般完整正式的稱呼,
是「《三國志‧蜀書‧後主傳》」。
(也有人喜歡簡稱為「《蜀志‧後主傳》」,
我個人比較不愛這個稱法,只是喜好問題)
之所以用〈劉禪傳〉來稱呼這篇《三國志》文獻,
是沿用以前在板上貼曹操、劉備、孫權等人傳紀時的做法,
讓板友可以一目瞭然地知道這篇文獻是在講誰的事。
若就這篇文獻的實質內容來論說,
其實要稱之為『《三國志‧蜀書‧後主紀∕後主本紀》』,
也是很能夠反映事實的。
不過我也沒有想要把篇名變稱到這樣的地步,
這裡就繼續使用本板先例的做法,
稱作《三國志‧劉禪傳》吧。
在這裡就此稍作說明。
※ 引述《Makucy (承先啟後)》之銘言:
: 後主諱禪,字公嗣,先主子也。建安二十四年,先主為漢中王,立為王太子
: 。及即尊號,冊曰:「惟章武元年五月辛巳,皇帝若曰:太子禪,朕遭漢運艱難
: ,賊臣篡盜,社稷無主,格人群正,以天明命,朕繼大統。今以禪為皇太子,以
: 承宗廟,祗肅社稷。使使持節、丞相亮授印綬,敬聽師傅,行一物而三善皆得焉
: ,可不勉與!」(1)三年夏四月,先主殂于永安宮。五月,後主襲位於成都,
: 時年十七。尊皇后曰皇太后。大赦,改元;是歲,魏黃初四年也。(2)
: (1)《禮記》曰:
: 「行一物而三善者,惟世子而已,其齒於學之謂也。」
: 鄭玄曰:
: 「物猶事也。」
: (2)《魏略》曰:
: 「初,備在小沛,不意曹公卒至,遑遽棄家屬,後奔荊州。禪時年數歲
: ,竄匿,隨人西入漢中,為人所賣。及建安十六年,關中破亂,扶風
: 人劉括避亂入漢中,買得禪,問知其良家子,遂養為子,與娶婦,生
: 一子。初,禪與備相失時,識其父字玄德,比舍人有姓簡者。及備得
: 益州,而簡為將軍,備遣簡到漢中,舍都邸;禪乃詣簡,簡相檢訊,
: 事皆符驗。簡喜,以語張魯,魯為洗沐送詣益州,備乃立以為太子。
: 初,備以諸葛亮為太子太傅,及禪立,以亮為丞相,委以諸事,謂亮
: 曰:『政由葛氏,祭則寡人。』亮亦以禪未閑於政,遂總內外。」
: 臣松之案:〈二主妃子傳〉曰「後主生於荊州」;〈後主傳〉云「初即帝
: 位,年十七」,則建安十二年生也。十三年,敗於長阪,備棄
: 妻子走,〈趙雲傳〉曰「雲身抱弱子以免」,即後主也。如此
: ,備與禪未嘗相失也。又諸葛亮以禪立之明年領益州牧,其年
: 與主簿杜微書曰「朝廷今年十八」,與〈禪傳〉相應,理當非
: 虛。而魚豢云備敗於小沛,禪時年始生,及奔荊州,能識其父
: 字玄德,計當五六歲。備敗於小沛,時建安五年也,至禪初立
: ,首尾二十四年,禪應過三十矣。以事相驗,理不得然。此則
: 《魏略》之妄說,乃至二百餘言,異也!又案諸書記及《諸葛
: 亮集》,亮亦不為太子太傅。
: 建興元年夏,牂牁太守朱褒擁郡反。(3)先是,益州郡有大姓雍闓反,流
: 太守張裔於吳,據郡不賓,越嶲夷王高定亦背叛。是歲,立皇后張氏。遣尚書郎
: 鄧芝固好於吳,吳王孫權與蜀和親使聘,是歲通好。
: (3)《魏氏春秋》曰:
: 「初,益州從事常房行部,聞褒將有異志,收其主簿案問,殺之;褒怒
: 攻殺房,誣以謀反。諸葛亮誅房諸子,徙其四弟於越嶲,欲以安之。
: 褒猶不悛改,遂以郡叛應雍闓。」
: 臣松之案以為房為褒所誣,執政所宜澄察,安有妄殺不辜以悅姦慝?斯殆
: 妄矣!
: 二年春,務農殖穀,閉關息民。
: 三年春三月,丞相亮南征四郡,四郡皆平。改益州郡為建寧郡,分建寧、永
: 昌郡為雲南郡,又分建寧、牂牁為興古郡。十二月,亮還成都。
: 四年春,都護李嚴自永安還住江州,築大城。(4)
: (4)今巴郡故城是。
: 五年春,丞相亮出屯漢中,營沔北陽平石馬。(5)
: (5)《諸葛亮集》載禪三月下詔曰:
: 「朕聞天地之道,福仁而禍淫;善積者昌,惡積者喪,古今常數也。是
: 以湯、武脩德而王,桀、紂極暴而亡。曩者漢祚中微,網漏凶慝,董
: 卓造難,震蕩京畿。曹操階禍,竊執天衡,殘剝海內,懷無君之心。
: 子丕孤豎,敢尋亂階,盜據神器,更姓改物,世濟其凶。當此之時,
: 皇極幽昧,天下無主,則我帝命隕越于下。昭烈皇帝體明叡之德,光
: 演文武,應乾坤之運,出身平難,經營四方,人鬼同謀,百姓與能,
: 兆民欣戴,奉順符讖,建位易號,丕承天序,補弊興衰,存復祖業,
: 誕膺皇綱,不墜於地;萬國未定,早世遐殂。朕以幼沖,繼統鴻基,
: 未習保傅之訓,而嬰祖宗之重。六合壅否,社稷不建,永惟所以,念
: 在匡救,光載前緒,未有攸濟,朕甚懼焉,是以夙興夜寐,不敢自逸
: ,每從菲薄,以益國用;勸分務穡,以阜民財;授方任能,以參其聽
: ;斷私降意,以養將士。欲奮劍長驅,指討凶逆,朱旗未舉,而丕復
: 隕喪,斯所謂不燃我薪而自焚也!殘類餘醜,又支天禍,恣睢河、洛
: ,阻兵未弭。諸葛丞相弘毅忠壯,忘身憂國,先帝託以天下,以勖朕
: 躬。今授之以旄鉞之重,付之以專命之權,統領步騎二十萬眾,董督
: 元戎,龔行天罰,除患寧亂,克復舊都,在此行也。昔項籍總一彊眾
: ,跨州兼土,所務者大,然卒敗垓下,死於東城,宗族焚如,為笑千
: 載,皆不以義、陵上虐下故也!今賊效尤,天人所怨,奉時宜速,庶
: 憑炎精祖宗威靈相助之福,所向必克!吳王孫權同恤災患,潛軍合謀
: ,掎角其後。涼州諸國王各遣月支、康居胡侯支富、康植等二十餘人
: 詣受節度,大軍北出,便欲率將兵馬,奮戈先驅。天命既集,人事又
: 至,師貞勢并,必無敵矣!夫王者之兵,有征無戰,尊而且義,莫敢
: 抗也,故鳴條之役,軍不血刃;牧野之師,商人倒戈。今旍麾首路,
: 其所經至,亦不欲窮兵極武。有能棄邪從正,簞食壺漿以迎王師者,
: 國有常典,封寵大小,各有品限。及魏之宗族、支葉、中外,有能規
: 利害、審逆順之數,來詣降者,皆原除之。昔輔果絕親於智氏,而蒙
: 全宗之福;微子去殷,項伯歸漢,皆受茅土之慶;此前世之明驗也。
: 若其迷沈不反,將助亂人,不式王命,戮及妻孥,罔有攸赦!廣宣恩
: 威,貸其元帥,弔其殘民。他如詔書、律令,丞相其露布天下,使稱
: 朕意焉。」
: 六年春,亮出攻祁山,不克。冬,復出散關,圍陳倉,糧盡退;魏將王雙率
: 軍追亮,亮與戰破之,斬雙,還漢中。
: 七年春,亮遣陳式攻武都、陰平,遂克定二郡。冬,亮徙府,營於南山下原
: 上,築漢、樂二城。是歲,孫權稱帝,與蜀約盟,共交分天下。
: 八年秋,魏使司馬懿由西城,張郃由子午,曹真由斜谷,欲攻漢中。丞相亮
: 待之於城固、赤阪,大雨道絕,真等皆還。是歲,魏延破魏雍州刺史郭淮于陽谿
: 。徙魯王永為甘陵王,梁王理為安平王,皆以魯、梁在吳分界故也。
: 九年春二月,亮復出軍圍祁山,始以木牛運。魏司馬懿、張郃救祁山。夏六
: 月,亮糧盡退軍,郃追至青封,與亮交戰,被箭死。秋八月,都護李平廢徙梓潼
: 郡。(6)
: (6)《漢晉春秋》曰:
: 「冬十月,江陽至江州有鳥從江南飛渡江北,不能達,墮水死者以千數
: 。」
: 十年,亮休士勸農於黃沙,作流馬、木牛畢,教兵講武。
: 十一年冬,亮使諸軍運米,集於斜谷口,治斜谷邸閣。是歲,南夷劉胄反,
: 將軍馬忠破平之。
: 十二年春二月,亮由斜谷出,始以流馬運。秋八月,亮卒于渭濱。征西大將
: 軍魏延與丞相長史楊儀爭權不和,舉兵相攻,延敗走;斬延首,儀率諸軍還成都
: 。大赦。以左將軍吳壹為車騎將軍、假節督漢中;以丞相留府長史蔣琬為尚書令
: ,總統國事。
: 十三年春正月,中軍師楊儀廢徙漢嘉郡。夏四月,進蔣琬位為大將軍。
: 十四年夏四月,後主至湔,(7)登觀阪,看汶水之流,旬日還成都。徙武
: 都氐王苻健及氐民四百餘戶於廣都。
: (7)臣松之案:湔,縣名也,屬蜀郡,音翦。
: 十五年夏六月,皇后張氏薨。
: 延熙元年春正月,立皇后張氏。大赦,改元。立子璿為太子,子瑤為安定王
: 。冬十一月,大將軍蔣琬出屯漢中。
: 二年春三月,進蔣琬位為大司馬。
: 三年春,使越嶲太守張嶷平定越嶲郡。
: 四年冬十月,尚書令費禕至漢中,與蔣琬諮論事計,歲盡還。
: 五年春正月,監軍姜維督偏軍,自漢中還屯涪縣。
: 六年冬十月,大司馬蔣琬自漢中還,住涪。十一月,大赦。以尚書令費禕為
: 大將軍。
: 七年閏月,魏大將軍曹爽、夏侯玄等向漢中,鎮北大將軍王平拒興勢圍,大
: 將軍費禕督諸軍往赴救,魏軍退。夏四月,安平王理卒。秋九月,禕還成都。
: 八年秋八月,皇太后薨。十二月,大將軍費禕至漢中,行圍守。
: 九年夏六月,費禕還成都。秋,大赦。冬十一月,大司馬蔣琬卒。(8)
: (8)《魏略》曰:
: 「琬卒,禪乃自攝國事。」
: 十年,涼州胡王白虎文、治無戴等率眾降,衛將軍姜維迎逆安撫,居之于繁
: 縣。是歲,汶山平康夷反,維往討,破平之。
: 十一年夏五月,大將軍費禕出屯漢中。秋,涪陵屬國民夷反,車騎將軍鄧芝
: 往討,皆破平之。
: 十二年春正月,魏誅大將軍曹爽等,右將軍夏侯霸來降。夏四月,大赦。秋
: ,衛將軍姜維出攻雍州,不克而還;將軍句安、李韶降魏。
: 十三年,姜維復出西平,不克而還。
: 十四年夏,大將軍費禕還成都。冬,復北駐漢壽。大赦。
: 十五年,吳王孫權薨。立子琮為西河王。
: 十六年春正月,大將軍費禕為魏降人郭循所殺于漢壽。夏四月,衛將軍姜維
: 復率眾圍南安,不克而還。
: 十七年春正月,姜維還成都。大赦。夏六月,維復率眾出隴西;冬,拔狄道
: 、河關、臨洮三縣民,居于綿竹、繁縣。
: 十八年春,姜維還成都;夏,復率諸軍出狄道,與魏雍州刺史王經戰于洮西
: ,大破之,經退保狄道城,維卻住鍾題。
: 十九年春,進姜維位為大將軍,督戎馬,與鎮西將軍胡濟期會上邽,濟失誓
: 不至;秋八月,維為魏大將軍鄧艾所破于上邽,維退軍還成都。是歲,立子瓚為
: 新平王。大赦。
: 二十年,聞魏大將軍諸葛誕據壽春以叛,姜維復率眾出駱谷,至芒水。是歲
: 大赦。
: 景耀元年,姜維還成都。史官言景星見,於是大赦,改年。宦人黃皓始專政
: 。吳大將軍孫綝廢其主亮,立琅邪王休。
: 二年夏六月,立子諶為北地王,恂為新興王,虔為上黨王。
: 三年秋九月,追諡故將軍關羽、張飛、馬超、龐統、黃忠。
: 四年春三月,追諡故將軍趙雲。冬十月,大赦。
: 五年春正月,西河王琮卒。是歲,姜維復率眾出侯和,為鄧艾所破,還住沓
: 中。
: 六年夏,魏大興徒眾,命征西將軍鄧艾、鎮西將軍鍾會、雍州刺史諸葛緒數
: 道並攻。於是遣左右車騎將軍張翼、廖化、輔國大將軍董厥等拒之。大赦。改元
: 為炎興。冬,鄧艾破衛將軍諸葛瞻於綿竹。用光祿大夫譙周策,降於艾,奉書曰
: :「限分江、漢,遇值深遠,階緣蜀土,斗絕一隅,干運犯冒,漸苒歷載,遂與
: 京畿,攸隔萬里。每惟黃初中,文皇帝命虎牙將軍鮮于輔,宣溫密之詔,申三好
: 之恩,開示門戶,大義炳然,而否德暗弱,竊貪遺緒,俛仰累紀,未率大教。天
: 威既震,人鬼歸能之數,怖駭王師,神武所次,敢不革面,順以從命!輒敕群帥
: ,投戈釋甲;官府帑藏,一無所毀。百姓布野,餘糧棲畝,以俟后來之惠,全元
: 元之命。伏惟大魏布德施化,宰輔伊、周,含覆藏疾;謹遣私署侍中張紹、光祿
: 大夫譙周、駙馬都尉鄧良奉齎印緩,請命告誠,敬輸忠款,存亡敕賜,惟所裁之
: 。輿櫬在近,不復縷陳。」是日,北地王諶傷國之亡,先殺妻子,次以自殺。
: (9)紹、良與艾相遇於雒縣,艾得書大喜,即報書,(10)遣紹、良先還。艾
: 至城北,後主輿櫬自縛,詣軍壘門,艾解縛焚櫬,延請相見,(11)因承制拜後
: 主為驃騎將軍。諸圍守悉被後主敕,然後降下。艾使後主止其故宮,身往造焉。
: 資嚴未發,明年春正月,艾見收。鍾會自涪至成都作亂。會既死,蜀中軍眾鈔略
: ,死喪狼籍,數日乃安集。
: (9)《漢晉春秋》曰:
: 「後主將從譙周之策,北地王諶怒曰:『若理窮力屈,禍敗必及,便當
: 父子君臣背城一戰,同死社稷,以見先帝可也!』後主不納,遂送璽
: 綬。是日,諶哭於昭烈之廟,先殺妻子,而後自殺,左右無不為涕泣
: 者。」
: (10)王隱《蜀記》曰:
: 「艾報書云:『王綱失道,群英並起,龍戰虎爭,終歸真主,此蓋天命
: 去就之道也。自古聖帝,爰逮漢、魏,受命而王者,莫不在乎中土。
: 河出〈圖〉,洛出〈書〉,聖人則之,以興洪業,其不由此,未有不
: 顛覆者也。隗囂憑隴而亡,公孫述據蜀而滅,此皆前世覆車之鑒也。
: 聖上明哲,宰相忠賢,將比隆黃軒,侔功往代。銜命來征,思聞嘉響
: ,果煩來使,告以德音,此非人事,豈天啟哉!昔微子歸周,實為上
: 賓,君子豹變,義存《大易》,來辭謙沖,以禮輿櫬,皆前哲歸命之
: 典也。全國為上,破國次之,自非通明智達,何以見王者之義乎!』
: 禪又遣太常張峻、益州別駕汝超受節度,遣太僕蔣顯有命敕姜維。又
: 遣尚書郎李虎送士民簿,領戶二十八萬,男女口九十四萬,帶甲將士
: 十萬二千,吏四萬人,米四十餘萬斛,金銀各二千斤,錦綺綵絹各二
: 十萬匹,餘物稱此。」
: (11)《晉諸公贊》曰:
: 「劉禪乘騾車詣艾,不具亡國之禮。」
: 後主舉家東遷,既至洛陽,策命之曰:「惟景元五年三月丁亥,皇帝臨軒,
: 使太常嘉命劉禪為安樂縣公。於戲!其進聽朕命:蓋統天載物,以咸寧為大,光
: 宅天下,以時雍為盛。故孕育群生者,君人之道也,乃順承天者,坤元之義也。
: 上下交暢,然後萬物協和,庶類獲乂。乃者漢氏失統,六合震擾,我太祖承運龍
: 興,弘濟八極,是用應天順民,撫有區夏。于時乃考因群傑虎爭,九服不靜,乘
: 閒阻遠,保據庸蜀,遂使西隅殊封,方外壅隔。自是以來,干戈不戢,元元之民
: ,不得保安其性,幾將五紀。朕永惟祖考遺志,思在綏緝四海,率土同軌,故爰
: 整六師,耀威梁、益。公恢崇德度,深秉大正,不憚屈身委質,以愛民全國為貴
: ,降心回慮,應機豹變,履信思順,以享左右無疆之休,豈不遠歟!朕嘉與君公
: 長饗顯祿,用考咨前訓,開國胙土,率遵舊典,鍚茲玄牡,苴以白茅,永為魏藩
: 輔,往欽哉!公其祗服朕命,克廣德心,以終乃顯烈。」食邑萬戶,賜絹萬匹,
: 奴婢百人,他物稱是。子孫為三都尉、封侯者五十餘人。尚書令樊建、侍中張紹
: 、光祿大夫譙周、祕書令郤正、殿中督張通並封列侯。(12)公泰始七年薨於洛
: 陽。(13)
: (12)《漢晉春秋》曰:
: 「司馬文王與禪宴,為之作故蜀技,旁人皆為之感愴,而禪喜笑自若。
: 王謂賈充曰:『人之無情,乃可至於是乎!雖使諸葛亮在,不能輔之
: 久全,而況姜維邪?』充曰:『不如是,殿下何由并之!』他日,王
: 問禪曰:『頗思蜀否?』禪曰:『此間樂,不思蜀!』郤正聞之,求
: 見禪曰:『若王後問,宜泣而答曰:「先人墳墓遠在隴、蜀,乃心西
: 悲,無日不思!」因閉其目。』會王復問,對如前,王曰:『何乃似
: 郤正語邪?』禪驚視曰:『誠如尊命!』左右皆笑。」
: (13)《蜀記》云:
: 「諡曰思公,子恂嗣。」
: 評曰:後主任賢相則為循理之君,惑閹豎則為昏闇之后,《傳》曰:「素絲無常
: ,唯所染之」,信矣哉!禮,國君繼體,踰年改元;而章武之三年,則革
: 稱「建興」,考之古義,體理為違。又國不置史,注記無官,是以行事多
: 遺,災異靡書。諸葛亮雖達於為政,凡此之類,猶有未周焉。然經載十二
: 而年名不易,軍旅屢興而赦不妄下,不亦卓乎!自亮沒後,茲制漸虧,優
: 劣著矣。(14)
: (14)《華陽國志》曰:
: 「丞相亮時,有言公惜赦者,亮答曰:『治世以大德,不以小惠,故匡
: 衡、吳漢不願為赦。先帝亦言:「吾周旋陳元方、鄭康成閒,每見啟
: 告,治亂之道悉矣,曾不語赦也。」若劉景升、季玉父子歲歲赦宥,
: 何益於治!』」
: 臣松之以為「赦不妄下」,誠為可稱;至於「年名不易」,猶所未達。案
: 「建武」、「建安」之號,皆久而不改,未聞前史以為美談;「經載十二
: 」,蓋何足云!豈別有他意,求之未至乎?亮歿後,「延熙」之號,數盈
: 二十,「茲制漸虧」,事又不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