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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31 00:28:12◎新聞標題:學測新規 抄答案出試場最重可取消資格
◎新聞來源:中央通訊社
◎新聞日期:2016-10-30
◎新聞內容:
(中央社記者許秩維台北30日電)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表示,106學年大學學測報名至11月10日截止,試務規定新增若考
生抄錄答案強行攜出試場,情節重大者可取消其考試資格。
106學年學科能力測驗訂於明年1月20日至21日舉行,10月27日至11月10日受理報名,
高三在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的升
大學補習班辦理集體報名,也可用網路辦理個別報名。
大考中心表示,學測考生集體報名費為新台幣1050元,個別報名者為1100元,依教育
部今年4月函示,配合「社會救助法」修正,將中低收入戶考生減免報名費由30%提高為
60%,因此中低收入戶考生集體報名的學測報名費為420元,個別報名者為440元,低收入
戶學生維持免報名費。
學測試務方面,大考中心表示,今年簡章有做一些修訂,增列考生不得無故毀損、破
壞試題本,違者扣減該科成績1級分,並得視其情節加重扣分或扣減其該科全部成績,而
抄錄答案強行攜出試場,增列「情節重大者,取消其考試資格」,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簡
章試務相關規定。1051030
◎原始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hel/201610300075-1.aspx